她好奇問卡拉OK男客「蝌蚪」意思 竟被強拉進廁所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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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2年7月29日〔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
高雄市楊姓男子前年10月深夜到一家卡拉OK店消費,酒後在店外抽菸聊天,被闆娘問上衣繡
「蝌蚪」兩字意思,竟當場色性大發將她強拉進廁所摸胸、強吻,經報警提告,楊男辯,是
半開玩笑拉她去看「長眼睛的蝌蚪」,橋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0年10月18日21時許,楊姓男子至高雄市一家卡拉OK店喝酒、唱歌,直到深夜
23時7分許,楊男與闆娘至店外抽菸聊天,闆娘見其所著工作服上衣繡有「蝌蚪」2字,好奇
地詢問公司名稱是否為「蝌蚪」。
楊男竟色性大發,要她一起進廁所看更多的「蝌蚪」,徒手強拉進女廁,「不要這樣、我會
翻臉」不顧闆娘反抗,楊自後方緊抱摸其胸部,親吻臉頰、頸部等猥褻行為,造成被害女子
右手背抓傷、左上手臂抓傷等傷害,經強力掙脫後,躲進廚房向廚師求援。
楊男到案辯稱:當時喝了酒,半開玩笑的說我的蝌蚪還有長眼睛,就是有入珠,原告說她要
看,才拉她的手走了大約6公尺,她說不要再玩了,再玩就要翻臉了,就把手放開。
橋頭地院依據現場監視器約1分34秒侵害的影像、以及廚師的證詞,認定楊男犯行明確,依
強制猥褻罪判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