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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邊幽會人妻再奔摩鐵 他挨告冤喊:只是朋友 要賠40萬
11:42 2022/09/11 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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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已婚男子與已婚女子不倫戀,兩人被抓包曾去海邊約會後直奔摩鐵開房。
(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已婚女子與楊姓男同事不倫戀,數度同遊看海並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但姦情均被
雙方的配偶察覺,楊男慘被女方的配偶告上法院求償撫慰金。新竹地院審結,判楊男要賠
4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光(化名)主張楊男介入他的婚姻,與他老婆不倫戀,且楊妻也知情
,輾轉把兩人不倫戀的對話紀錄傳送給他;對話中,楊男與他妻子數度以「老公」、「老
婆」互稱,訊息充斥性暗示。
阿光控訴,妻子出軌被抓包後搬出家中卻變本加厲,兩人曾於去年10月間前往新竹看海,
同日下午便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隔月又兩度前往汽旅歡愉,認為兩人行為明顯逾越男
女正常分際,破壞他的婚姻家庭生活美滿,故提告要求楊男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楊男辯稱,他與女方是在工作場合認識,僅是一般朋友關係,絕無逾越分際,且阿
光提出的證據也無法證明他有侵害配偶權。
新竹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楊男與女方的對話紀錄,發現兩人訊息提及,「愛你我的老公
」、「老婆我想你」、「想跟老婆約會」、「我碰你」、「哪有不喜歡,我喜歡老公碰我
」、「我喜歡跟老婆接吻還有跟老婆做愛」、「跟自己真正愛的人很舒服的」等語,此外
還有兩人出遊相互依偎的親密合照與汽車旅館的手機定位紀錄等,故不採信楊男辯詞。
法官認為,兩人的訊息內容明顯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破壞阿光的婚姻幸福美滿,情節
重大,認為阿光求償有理,審酌情節與雙方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認為楊男須賠償40萬元
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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