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社團慶功 學長竟趁學妹爛醉「硬上」下場出爐
2022-10-08 13:09 聯合報/ 記者
張裕珍
/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蔡姓男大生和社團成員喝酒慶功,竟趁學妹喝得爛醉到房間休息時,強脫她下半身衣
物,分別用手指與性器官插入性侵,學妹酒醒後驚覺「失身」報警。新竹地院審酌蔡男與
學妹達成和解,女方也願意原諒,依乘機性交罪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
事發在去年4月間,蔡姓男大生和6名社團同學一起到其中1人租屋處慶祝演出成功,當天
席間眾人共飲啤酒、梅酒、高粱及威士忌等多種酒類,其中,化名「小晴」的學妹因不勝
酒力,在其他同學的協助下帶到房間內休息,蔡姓男大生也跟著進入房間。
蔡姓男大生眼見學妹「小晴」已經喝到爛醉,不只強烈頭暈還全身無力,竟趁學妹無法抗
拒的狀態下,先褪下她下半身的衣物與內褲,並用手撫摸下體,還用手指與性器官侵犯學
妹,對已經喝醉的學妹一逞獸慾。「小晴」清醒後察覺有異立刻報警處理。
案經新竹地檢署提起公訴後,新竹地院審理確認蔡姓男大生對案情都坦承不諱,相關證人
證述、手繪圖、驗傷診斷書等事證都明確,蔡姓男大生乘機性交犯行堪以認定。
不過,法官審酌蔡姓男大生沒有刑事前科紀錄、素行尚稱良好,雖對學妹乘機性交犯行有
不當,但與其他加諸暴力強制、脅迫、恐嚇或催眠術等手段情節有別,且已與學妹達成和
解,學妹也表達不願追究願意原諒學長,依法酌量減輕其刑。
但法官也認為蔡姓男大生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利用學妹酒後無法抗拒狀態性侵,造成學妹
身心不可抹滅的傷痛,另審酌其他情狀等。依乘機性交罪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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