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子外遇被抓得賠50萬 反控丈夫奧步蒐證

作者: encored14311 (Xuan)   2022-10-22 18:07:09
新聞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689124
原文
桃園一名范姓男子懷疑饒姓妻子與黃姓男子有染,在家中客廳、臥室裝針孔攝影機蒐證,
果然拍到2人接吻、愛撫和性行為畫面,向桃園地院提告2人侵害配偶權後,獲賠50萬元;
不過,范男在家中裝攝影機未經饒女同意,提告的同時也被告侵害饒女隱私權,經法院審
理,也得賠饒女50萬元。全案可上訴。
范男興訟主張,自己與饒女結婚多年,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今年1月間經友人告知饒、黃
之間有曖昧,為查明真相,才會在家中安裝攝影機,目的在於防衛自身配偶權,影片僅做
訴訟使用,未公諸於世,並無侵害隱私問題。
饒女則說,范男在婚姻過程未認真維護感情,上班早出晚歸,回家打電動,鮮少關心妻小
,2017年經常赴陸出差之後,對家庭的付出更趨近於零,夫妻2人早就沒有民法配偶權保
障的圓滿幸福,即使有不當行為,也不構成侵權;饒女另以侵害隱私為由向范男求償。黃
男則認為范男的蒐證畫面是違法取得,不具證據能力。
法院調查,饒女和黃男人接吻、愛撫和性行為是事實,縱使婚姻關係已經不睦,其行為也
無法正當化,不能做為背叛配偶、破壞婚姻本質的藉口。另外,范男雖稱安裝攝影機是為
了防衛配偶權,但每個人對自己住家生活具有高度隱私權期待,即便是配偶,也有選擇公
開或不公開的權利,其安裝攝影機行為確實侵害饒女配偶權無誤。
范男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饒、黃2人求償100萬元,而饒女也以侵害隱私權為由,向范男
求償100萬元;法院考量雙方侵害情節、家庭背景和工作收入後,認為雙方求償金額都過
高,最後均酌減至50萬元。
作者: jasonyu1011 (白天睡不著)   2022-10-22 18:36:00
打砲50 裝潢也50 不符比例原則啊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22-10-22 18:47:00
這年頭,窮人打官司比較吃香
作者: sdamel (=ˇ=)   2022-10-22 19:54:00
得饒人處且饒人
作者: danadio (寬恕)   2022-10-22 20:20:00
拉基判決,在自宅都不能搜證?
作者: kjes924308 (︿阿斌*)   2022-10-22 20:59:00
扯,什麼鳥判決
作者: kobe8bryant (kobe)   2022-10-22 21:18:00
家中裝camera不行?
作者: cachriziz (喔喔~~喔!!)   2022-10-22 23:51:00
這法官做什麼吃的?不蒐證也沒證據判不了,蒐證了又妨礙秘密賠50萬?
作者: ilwyt   2022-10-23 00:28:00
恐龍法官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22-10-23 01:20:00
垃圾判決,安裝攝影機部分有爭執空間,再者,判50萬根本是笑話
作者: HsiangFly (巧合太多就是有緣)   2022-10-23 07:43:00
野雞法官
作者: karlhome   2022-10-23 09:30:00
莫比烏斯法官?
作者: gameking (GK草祭)   2022-10-23 14:13:00
所以要怎樣才算可以蒐證但是不侵害配偶權找警察在它們做愛的時候破門而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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