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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忍4年 她揭法官助理涉性騷
2022-10-30 02:54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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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司法大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部某地方法院張姓法官助理被控常藉遞公文摸手、或以手滑摸臀部、或以指尖碰胸口性
騷多名女同事,有被害人隱忍近四年才申訴,另三名女同仁也出面指證,張男雖反駁稱堅
守男女分際,但被法院認為性騷擾成立予以懲處,張男不服提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
院也認為構成性騷,予以駁回。
據調查,張男去年五月被女同仁申訴性騷,指他多次用手觸碰靠近胸口處,還有手部、臀
部及胸部,法院審議委員會調查,決議性騷案成立,予以張男免兼行政職、調換辦公室,
張男申訴、提復審均被駁,再提行政訴訟。
張男主張,從二○○七擔任法助至今,堅守男女分際,認女子在職場、團體中若遇不滿,
會據理力爭,若真有性騷依一定會當下喝斥,怎可能隱忍四年。
針對有女子指稱他觸碰手背、胸部及臀部,張男對此反駁說,當下均有其他同事在場,怎
可能大庭廣眾、光天化日下性騷?
張男主張,辦公室內僅兩處走道較狹窄,若有刻意錯身對女子不禮貌,裡面還有其他廿四
名同仁,女子大可當下表達喝斥,自己絕非有用手觸碰對方臀部,女子所控情節都非在密
室,而是有他人可共見聞的情境。
至於另三名女子也指稱他性騷,張男聲稱,不清楚對方是誰,推測可能因協調業務,造成
對方不悅遭誣陷。張男認為,四名女子陳述均有可疑處,其中三人所稱情節具高度相似性
,提行速訴訟救濟,洗刷名譽。
法院認為,性騷擾常發生在隱密短暫瞬間,而不為第三人所共見聞,實務上直接證據取得
困難,需綜合調查結果判斷,經訪談相關女子後,認為性騷擾成立,並無張男所稱「失察
」違誤。
有女子直言曾感覺「屁股被很用力碰了一下」,回頭就看到張男,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根據
多人證詞,認定張男屢有碰觸女性同仁身體,並非單一事件,而是蓄意,且女子事後陷入
精神壓力,常躲廁所哭泣,需接受心理治療,認定張男有不當肢體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