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揭兒蹺家被性侵 男網友被判有期徒刑5月
南投1名未滿16歲的男國中生,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名周姓男子,109年3月逃學、蹺家後,
前往台東縣投靠周姓網友,怎料,竟遭對方性侵,被害男學生因寄人籬下,男網友又供吃
住,當下默默承受,直至返家後,男學生向媽媽訴苦,他遭網友性侵一事才被其媽媽知悉
並提告,南投地方法院今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被告有期徒刑5月。
判決書指出,被告周男當天看到被害男學生身著國中制式服裝,主觀上已可預見其是未滿
16歲之人,縱使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性交仍不違背其本意之不確定犯意下,在租
屋處內與男學生發生關係。
判決書說,審酌被告認識被害學生後,既可得知其年紀尚輕,仍乘其思慮未周全,而與之
發生性交行為,且事後也未與被害人及其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其等因此所受之損害,遂
判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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