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掏手機看片 驚見男友摳媽媽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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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服完安眠藥昏睡,竟遭女兒男友性侵竊錄。(情境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一名女子2019年間拿陳姓男友手機追劇,赫見片中一名男
子正以手指頭摳她媽媽下體,懷疑陳男趁母親服完安眠藥、意識不清之際性侵,趕緊報案
,一審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8月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全案尚有爭點未釐清,
9日諭知再開辯論。
女子與陳男交往長達10年,雙方家長熟識,陳男不時前往她家住宿。2019年間,女子拿起
男友手機追劇,發現手機正在上傳一部影片,她好奇點開來看,驚見一名男子正用手指頭
摳一名紅衣婦人下體,該婦全身癱軟,疑似失去意識。
女子睜大眼詳看,辨識出受害婦人是自己媽媽,而加害者雖然只拍到手,但與陳男的手十
分相似。女子怒斥男友「去外面亂搞,搞到我朋友身上就算了…你搞的人是誰?是我媽?
」陳男未否認,僅回「明知故問」,當場沉默,寫紙條自白。
婦人得悉後大驚,稱自己服完安眠藥後昏昏沉沉,直到女兒拿影片給她看之後,才知道遭
性侵並竊錄,氣得提起乘機性交罪告訴。
陳男事後否認犯案,也不承認自白紙條出自他手,並質疑如果真有性侵犯行,為何2020年
間女友一家人還跟他住在一起,甚至一同出遊,自己遭到誣陷。
一審台北地院指出,女子看完影片後,隔天就質問陳男,一併錄音存證,並拍下自白紙條
佐證,有影片存取、音檔與圖檔等電磁紀錄證明,時間序列合理,可見紙條確實出自陳男
之手。
北院認為,陳男罔顧婦人信賴,竟趁她服藥昏睡不能抗拒的情況下性侵,還用手機偷拍,
犯後飾詞狡辯,反暗指婦人設詞誣陷,難認有悔意,評議後判刑3年8月。
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原定9日宣判,惟合議庭認為尚有事實須再剖析,諭知再開辯論以釐
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