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henryy (北冥有魚)
2022-12-04 20:15:38日本雖然禁止賣春嫖娼
但在料亭自由戀愛的模式下
性交易實質合法化
那在台灣可不可以學這模式呢?
例如開飲食店,取名叫做古野家或二商巧福
一個套餐5000元,用餐時間一小時,限內用
然後在包廂內用餐,女服務生跟客人做什麼事是他們的自由
這種自由戀愛應該可以吧?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22-12-04 20:19:00這跟 "我不是釣,我只是把魚餌放下去等上鉤" 不是一樣?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2-12-04 20:56:00就會出現一堆剝皮店花五千吃完什麼都沒發生你也不能怎樣
作者:
bndan (seed)
2022-12-04 21:01:00照剝皮店的發展史 = = 2樓說的還蠻有可能的...
作者:
Matz (妹妹C吸)
2022-12-04 21:17:00推二樓,太中肯
作者:
sdamel (=ˇ=)
2022-12-04 21:22:00這沒什麼啊,當兵的時候跑去純按摩小姐都忍不住了我就是要她給我按滿兩個小時
作者: ad86315 (J7029) 2022-12-04 21:35:00
也店家先守規矩才行
5 k太多 2k然後如果被坑風聲傳出去就不要做了其實行業要做起來就是要有誠信 規矩 (品質標準)嫖娼也是行業 不是嗎?
作者:
NingK (檸~)
2022-12-04 22:44:00早就有人這樣主張過了,法院不鳥
作者:
tbrs (小小光芒迷)
2022-12-04 22:56:00看來日本司法院比較開化
作者:
evedder (SUNNY)
2022-12-05 13:01:00現在台灣不就是這樣嗎?只是料理亭換成按摩店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2-12-05 15:40:00就算店家老老實實做生意不剝皮,現在容留媒介性交易還是違法,你一餐3.5000說不知道他們會在裡面打炮想騙誰
作者: yiersan (一二三) 2022-12-05 17:20:00
難 社會氛圍太假道學還是會走地下經濟
越南按摩店 按摩1小時999 你們幹嘛是你跟小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