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工讀生告總經理性侵 檢見她嬌稱「3字」揭婚外情
2023-01-31 20:38 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940229
新北市某月子中心游姓工讀生向劉姓總經理提告,稱對方多次性侵她,還向她誆稱要娶她
為妻,另要求精神賠償200萬元;劉姓總經理則喊冤稱兩人確實曾交往,但他未隱瞞已婚
身分,兩人是兩情相悅。檢方調查發現,游姓工讀生常傳送「劉叫獸」等曖昧字眼給劉姓
總經理,予以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亦因無證據證明被駁回。
游姓工讀生提告刑事妨害性自主與民事求償,稱她剛開始上班時,就發現劉姓總經理對她
常有親密接觸,之後更在劉的休息室、住所,以及旅館等地被多次性侵,之後劉姓總經理
還主動向她表示要娶她為妻,但事後她發現劉已婚,又從劉的手機中發現她被偷拍的不雅
影像,因此提告,並求償精神賠償費200萬元。
劉男喊冤,坦承兩人確實發展婚外情,但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另外他並沒有刻意隱瞞已
婚身分,更稱游姓工讀生希望他幫忙出學費,但因他經濟能力有限沒有提供。
檢方調查後,發現游姓工讀生在偵查時說詞反覆,又發現游在自稱被性侵的期間與劉姓總
經理頻繁聯繫,卻隻字未提被性侵的事,更常傳送「劉叫獸常常把人家玩壞」等性暗示文
字,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民事方面,法官認為,並沒有證據證明劉姓總經理有刻意隱瞞其已婚身分,無法以此主張
劉有刻意欺瞞游姓工讀生,因此駁回游的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