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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5 09:06 聯合報/ 記者陳弘逸/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69歲已婚葉姓男警衛,去年上班時,對一名獨自返家少女起色心,先是尾隨進入電梯
,在電梯內強吻、摟抱還摸胸,出電梯還不罷休,又跟到樓梯間繼續強制猥褻。事後少女
向家人哭訴報警並提告;偵審期間葉男坦承犯行,以30萬代價達成調解,法院一審獲緩刑
。
判決指出,葉男為楠梓區某大樓的警衛,去年5月21日凌晨1時43分許,趁一名少女小靜(
化名)獨自返回大樓,葉便趁她上樓之際,先是尾隨進入大樓電梯,接著捧住對方的臉,
強吻額頭,再從背後抱住撫摸胸部。
未料,葉男的惡行,並未隨電梯抵達樓層而停止,而是繼續尾隨小靜到樓梯間,再以同樣
的手法強制猥褻得逞。
事後小靜向家人哭訴,並在母親陪同向楠梓警分局報案,警循線逮捕葉男,警詢、偵訊時
,他都坦承犯行,後由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審理期間,葉男與小靜集家人達成調解,願賠償30萬元,已依約給付10萬元,後續每月20
日前,按月給付5000元直到清償完畢,足認有彌補犯罪所帶來的損害。
此外,葉男並無其他前科,法院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審理後
,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9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須付保護管束,判決
確定後一年內,需接受3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