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太急怨小王「不常用暖機要長一點」 綠帽老公氣炸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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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19:45 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李姓人妻2016年起與已婚許姓男子發生外遇,被對方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李女丈夫也因
此對許男提告侵害配偶權,請求賠償10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酌兩人到旅館發生多次性
關係,還有親暱對話,認定許男侵害李女丈夫配偶權,判賠60萬元。
李女丈夫主張,妻子與他結婚十餘年,卻出軌與許男交往3餘年,妻子也因此被許男妻子
提告侵害配偶權,官司後妻子欲結束婚外情,許男卻百般阻擾,還以公布妻子照片為手段
,認為許男侵害他的配偶權,向許男求償100萬元。
許男則以請求慰撫金過高,且李女與丈夫多次因金錢問題爭執、萌生離婚念頭,外遇對李
女丈夫造成精神痛苦輕微,又李女曾提及丈夫在外積欠龐大債務,認為李女丈夫可能是為
此取得金錢,亦不排除丈夫配合李女提告,想拿回先前因被告支付給妻子的精神撫慰金。
法官以兩人曾發生12次性關係,還有在性關係後的親密對話如「暖機要長一點」、「快三
周沒有抱抱了」等語,認定許男侵害李女丈夫配偶權,考量兩造經濟狀況等,判許男須賠
償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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