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烤肉回家脖子有齒痕 老公查出軍人幹的!他簽下650萬本票卻一毛不用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花蓮一名25歲艾性軍人在酒店認識貌美傳播妹,隔天邀她一起
跟朋友烤肉喝酒,2人喝到感覺來了就開房間激戰2次,天亮後傳播妹回家,被丈夫黃男發
現脖子有明顯齒痕,她指稱艾男硬上,黃男氣得要艾男簽下650萬元本票,艾男擔心事情
鬧大被部隊懲處,只好簽下和解書及本票,但他事後根本付不出錢,只好打官司請求撤銷
和解及本票,一審認為艾男當時不知傳播妹已婚,且和解條件顯失公平,判他勝訴無須賠
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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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男激戰人妻還在她脖子留下齒痕。示意圖
在軍中擔任下士的艾男告訴法官,這件桃色糾紛發生在2021年11月14日凌晨,當時他跟傳
播妹都喝多了,一進飯店房間就做了一次,隔日上午10時退房前又再做一次,親熱時他在
傳播妹脖子上留下吻痕,她才表示自己已婚,擔心被丈夫發現,這時他才知道對方是有夫
之婦,直覺自己闖禍了,果然當天晚上傳播妹就打電話給他,說丈夫黃男看見脖子上的瘀
血印記,氣得要離婚,他嚇到趕緊打給黃男解釋、道歉,但對方咬定他乘機性交。
7分鐘簽下650萬元本票
面對黃男認定他撿屍硬上,艾男害怕部隊得知後認定他是性侵犯,極度惶恐之下拜託黃男
不要把事情講出去,願意賠錢和解,但自己財產只有存款3萬元,後來與黃男相約在超商
談判,前後只花7分鐘,艾男就簽下和解書以及總額650萬元的3張本票。
艾男出庭時強調,650萬元按當前基本工資計算,一個人要21年不吃不喝才能存到這麼多
錢,他跟黃男見面才7分鐘就簽下本票,完全是因為自己年輕識淺,以為與有夫之婦有染
是罪大惡極之事,才會草率答應和解。
人夫痛批艾男「精蟲上腦」毀人家庭
黃男則主張自己雖告訴艾男:「你這個在法律上叫乘機性交罪,而且侵害配偶權、妨礙家
庭。」但都是陳述事實,而且事發之後妻子和他再也沒有行房,後來也離了婚,艾男「精
蟲上腦」毀了他的家庭,他提出650萬元和解條件時,艾男也態度輕鬆簽下和解書,並沒
有脅迫他。
法官認為傳播妹控告艾男強制性交案,檢方認定罪證不足已不起訴,可見2人應是合意性
交,且艾男當時並不知道傳播妹是人妻,他為了避免軍職身分受影響,不得已才簽下和解
書及本票,依據《民法》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對方給付或約定給付財產
,且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法院得依聲請撤銷法律行為或減輕給付,因此一審判決撤銷此
案和解書及本票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說艾男無須依照和解書內容賠償黃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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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曉得自己老婆是傳播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