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108667
「出借女友」只給抱抱牽手 他踰矩挨告猥褻
2023-04-19 15:41 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與女網友締結「出借女友」契約,在與女網友相處時誤認對方同意,
做出逾矩行為,挨告強制猥褻。新北地檢署認為黃男主觀上並無女網友不願與他發生性行
為的認知,加上女網友在協商過程不斷調高和解金,又未經黃男同意使用其信用卡,認為
女網友提告動機並非純粹,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網友提告,指兩人透過網路認識,締結「出借女友」契約,提供牽手、摟腰或抱抱等服
務,雙方在去年7月19日相約見面後,又到永和一間商旅房間,黃男卻違反她的意願,撫
摸她的下體、大腿,並將頭靠在她的胸部上後環抱她、揉捏她胸部並自慰,涉犯強制猥褻
。
黃男喊冤,向檢察官稱他確實有將頭部靠在女網友胸上,但女網友伸手回抱他,他以為女
網友同意才進行後續動作,直到後來女網友說不舒服,他便立刻停手,事後才知女網友不
願意。
檢方勘驗兩人對話,只見女網友向黃男稱「我其實很生氣」、「我只是裝鎮定」,黃男回
覆「原來都是裝!對不起」,認為黃男在主觀上並無女網友不願意與他發生性行為的認知
。
檢方調查,女網友還另向黃男稱「人家摸胸就新台幣25萬了,我去報案就是這個價格了」
,並在協商過程一再提高和解金額,又在黃男以給女網友信用卡消費作為賠償後,未經黃
男同意使用其信用卡,認為女網友報案提告的動機並非純粹,加上查無其他證據證明黃男
有強制猥褻犯行,予以不起訴處分。
另外黃男也因女網友未經其同意使用他的信用卡,向對方提告詐欺,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4/19/1/21287310.jpg
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