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aIxgxve ]
作者: tobetwob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創作] 社會秩序維護法91-1修法草案(性專區合法)
時間: Fri Apr 28 20:23:19 2023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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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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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草案文字:
法律提案
為健全國人身心發展並保障我國性產業工作者之勞動權、打破虛偽政治,推動台灣設立合
法性交易專區。惟社會秩序維護法91之1條公布施行迄今已近12年,我國仍未有一處合法
性交易場所,為落實100年「適度開放,有效管理」之修法精神,爰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九十一條之一條文,要求全台地方政府應設立相關自治條例,規劃從事性交易之區域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於「適度開放,有效管理」之原則,各地方政府得因地制宜設立性專區,惟該法實
施至今近12年,我國仍未有一處合法性交易場所,內政部官員更曾表示這是一部失敗的修
法,爰將「得」字改為「應」,強制全台地方政府設立性專區。
提案人:
連署人:
現行條文:第九十一條之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修正條文:第九十一條之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立法說明:本於「適度開放,有效管理」之原則,各地方政府得因地制宜設立性專區,惟
該法實施至今近12年,我國仍未有一處合法性交易場所,內政部官員更曾表示這是一部失
敗的修法,爰將「得」字改為「應」,強制全台地方政府設立性專區。
延伸閱讀:
內政部:性專區是失敗修法
2018/03/20 06:00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8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