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竟是自家老爸! 傻眼人夫怒告親爹獲賠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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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3年5月11日〔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日前上演一場兒子告親爹,且親爹被控是「小王」的民事求償訴訟!
身為兒子的鄭男返家時無意間發現妻子林女竟與其父擁抱、親吻,後來更到公園幽會,舉
止親密,鄭男氣得與林女離婚,並向其父求償6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定鄭父與媳婦有不正
當交往關係,判賠15萬元,可上訴。
鄭男怒控,2021年7月2日,他返家時意外發現林女與他父親在屋內擁抱與親吻,其妻嚇得
下跪說:「不到一個月」,但又爭辯:「我就說頂多就這樣陪陪著他」,鄭男聽聞怒斥:
「陪、陪、陪到倆個抱在一起,抱在一起親在一起」。
鄭男也質問其父:「每次回來都鬼鬼崇業的,當我白痴喔,我是不想抓你而已拉」、「為
什麼要弄到我老婆?」、「抱到我老婆,親到我老婆」,事後雙方協商鄭父搬離住處,且
不得與兒媳聯繫,鄭男也與林女簽生活協議書,承諾不再與其父往來。
怎料,同年8月間,鄭男發現2人竟然跑到新北市土城浮洲橋溪州河濱公園散步,其妻還把
頭靠近鄭父肩膀上,舉止親密,鄭男氣得離婚,但之後又發現2人仍繼續幽會,鄭父甚至
稱呼林女為:「寶貝」,並有親吻臉頰與擁抱行為,因此怒告親爹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
元。
鄭父否認與媳婦偷情,辯稱當日喝酒後,向媳婦訴苦時,對方基於親情予以擁抱打氣,但
他因不勝酒力、無意間「觸碰」到媳婦嘴邊臉頰位置。
法官依鄭男所提供的對話記錄、錄音檔及影片得知,鄭父承認與媳婦擁抱、親吻,並於
LINE對話中:「親嘴有抱一下沒有不承認」,且2人確實有到公園散步,已逾越一般男女
、親人、長輩晚輩間交往分際,侵害鄭男配偶權;至於離婚後2人仍有聯繫、親吻擁抱等
行為,法官認為,鄭男與林女當時已經離婚,這些行為已非鄭男配偶權受侵害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