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軌!他嫖妓!夫妻各自蒐證互告 法官都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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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3年5月16日〔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高市陳姓夫婦感情不睦分居,分別出軌、嫖妓,相互求償精神慰撫金,業經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審結,認定雙方均有過失,判決夫妻分別賠償對方30萬和15萬元定讞。
據了解,陳姓夫婦結婚10多年,育有2子,丈夫懷疑2016年太太帶著小孩返回娘家住處後疑
似「有小王」,經派人跟監蒐證,果然發現太太2021年8月14日至15日和男友同遊台東、花
蓮並同宿,要求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陳妻否認越軌,反控丈夫在外嫖妓、影響她名譽,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陳妻的「男友」說,直到接獲開庭通知才知到陳妻已婚,堅稱雙方未發生性關係,他和陳妻
都反指陳夫派人偷拍錄影,沒有證據能力。
橋頭地院根據兩造提出的證據,認定陳妻和男友並未同宿發生性關係,但確有牽手等親暱舉
動,該男友事先不知道陳妻有家室,判決陳妻要賠償其夫15萬元遮羞費,其男友不用賠償。
至於陳妻反訴部分,法官認定陳夫透過友人安排性交易,網頁截圖中女子身著情趣裝扮,並
經標示其身高、體重、罩杯,記載其服務時間、地點、基本服務項目(殘廢澡、按摩、小親
親、水中簫)、收費方案等情,確有性交易行為,判決陳夫應賠償30萬元。
不過,陳姓夫婦均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開庭調查,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
判決兩造均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