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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03:28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屏東某國小數學科任老師幫十一歲女童複習數學,涉嫌從女童後方環抱,手伸進衣服撫摸
胸部,隔天女童數學考試拿下高分,才知老師給她看段考題目。事件揭發後老師否認犯行
,但法官發現女童成績原本吊車尾,當次段考卻突飛猛進,與女童說法相符,依強制猥褻
罪判男師有期徒刑三年十月。
判決指出,這名老師二○一五年八月起在屏東某國小任教,二○一九年起擔任小六女童的
數學科任導師,女童數學成績不好,二○一九年十一月廿七日中午,老師藉溫習數學機會
,要女童到電腦教室練習題目。
女童一到教室,老師就打開電腦讓她練習,趁她專心解題時突然從背後環抱,再將手伸入
衣服內襲胸,過程一、二秒,女童嚇得花容失色。
隔天數學考試女童拿下高分,全班第二名,老師才說當天複習的就是段考題目;女童事後
告訴同學此事,之後又跟媽媽說,揭發此事。
法院審理時老師否認襲胸,稱他不可能拿段考題目給女童練習,拿高分應是因為題目都重
複,何況女童若襲胸,成績應該受影響才對,不可能考高分。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參酌女童該學期歷次段考成績,女童第一次段考僅四十六分,排名吊車
尾,第二次拿下九十六分,班排第二,第三次又落到第五,且與第四名差距十分。
合議庭認為,第二次段考是該名老師命題,確實可將題目洩漏給女童觀看,且事後女童有
自傷行為,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症狀,認定是老師對女童猥褻所致,判刑三年十月。可
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