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喝醉被扶進男廁逼口交! 結果惡狼吐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南某餐廳2021年4月辦春酒,一名女員工喝多了想吐,同事
陳男假好心把她扶去男廁廁間,卻將她連身裙往上掀到腋下,解開胸罩釦子又親又摸,女
員工頓時酒醒,急中生智順勢抱著陳男,目的是拿著手機在他背後傳送「救我」訊息給店
經理,但陳男聽見打字聲把手機搶走,隨即親吻她陰部、用手指侵犯還逼口交,她趁陳男
嘔吐趁機逃離。法院一審認為事證不足,判陳男無罪,但二審大逆轉,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3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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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女員工喝醉,被男同事扶進男廁所性侵。示意圖。翻攝pixabay
女員工告訴法官,當時她想去廁所吐,所以沒有抗拒陳男攙扶,「沒想到他會帶我去男廁
,摸我胸部然後把連身裙拉到腋下,把我內褲脫到一半,把我兩隻腳舉起來用嘴巴弄我,
後來他要我幫他口交,我有口交2到3秒,因為他把我兩隻手抓很緊,我怕會對我動手」。
惡狼性侵後嘔吐
她還說:「陳男叫我抱他,我趁機拿手機傳訊『救我、拜託』給店經理,但陳男聽到我打
字的聲音,就把我的手機拿走,壓我頭對他口交、將手伸進陰道,後來我趁陳男嘔吐,奪
門逃離。」
對於女同事的指控,陳男辯稱當時他想嘔吐,所以進入男廁,「女同事自己說要陪我進入
男廁,我先進去,她跟著進來,後來我在嘔吐,不知道她在做什麼,然後我睡著了,不知
道發生什麼事情」。
此案一審認為監視器雖拍到2人一起進入男廁,但無法證明陳男在裡面侵犯女同事,因此
判陳男無罪,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依據相關事證,認定陳男在男廁廁間對女同事逞慾,逆
轉改判3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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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男的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