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的某位越南個工,當年做八大被抓後是被驅離出境的。
她與台灣前夫生下的小孩帶回越南給娘家父母養。
台灣的前夫又老又窮,也沒有能力養。
據她表示台灣政府未來也不可能再讓她入境台灣。
她回越南之後,跑去胡志明市做八大。
去年跑去馬來西亞做八大。
也算是縱橫東南亞三個地區的八大界了。
※ 引述《pushxuman (推噓俠)》之銘言:
: 通常這些個工上岸後 就是自首接著回國
: 先找專勤隊做筆錄 再找服務站繳罰款 確認回國離台時間
: 但回國後 如果想再來 就是外交部的權責了
: 而駐外辦事處也不可能給簽證了 除非透過結婚
: 不然就算管制到了 駐外處也一樣不給簽證
: 但是結婚到面談 因為有逃逸、還從事個人工作 一定是不可能通過
: 所以 重點就是 當你或個工不管誰暈船到想結婚時 就是不可能的事
: 如果當初有人寫給我看就好了 當然我自己也活該
也算是被前人玩爛了。
多年前不少前人找人頭弄了一堆假結婚真賣淫。
所以這方面就管制的很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