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模旅拍喝一口燕麥飲「苦苦的」!怒要攝影師喝下 驚知駭人真相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胡姓男子2021年8月約一名小模到旅館拍性感照,趁對方進廁
所換衣服時,在她帶來的燕麥飲料中,滴入網購的「強效男女激情液」,所幸小模夠機警
,喝一口覺得苦苦的立刻吐掉,質問胡男並要求他當場也喝下,隨即報案。檢警在燕飲料
麥中驗出第二級毒品伽瑪羥基丁酸,胡男辯稱:「想要讓她拍照時有眼神迷濛的效果。」
一審認定胡男觸犯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從重
依後者判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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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胡男在燕麥飲料摻春藥,企圖性侵小模。示意圖。翻攝pixabay
判決指出,胡男在案發前上網搜尋號稱30秒見效的迷姦水「惡魔邱比特」,聯繫賣家後,
對方傳LINE告訴他是「催情藥、春藥」,會產生想要性愛的感覺,胡男再三向賣家確認春
藥有無「明顯效果」,最後會不會「發情」。
胡男出庭辯稱:「下藥是想知道藥效,以後交女友時用來助興、增加情趣。」強調自己不
知道春藥有毒品成分,只是想要讓小模在拍照時有「眼神迷濛」的效果,無意對她性侵,
而且當時沒有阻擋她報案,也沒銷毀證物飲料,而是與她一同等候警方到場。
依據刑事警察局鑑定,胡男摻在燕麥飲料中的第二級毒品伽瑪羥基丁酸(GHB)可使人喪失
知覺、產生幻覺、暫時性記憶喪失、昏迷、昏睡、暈眩,加上胡男向賣家再三確認有無「
明顯效果」、會不會「發情」,法官認為胡男下藥目的是對小模催情,讓她想要性愛,意
圖強制性交。
而且當天拍照前,雙方除了確認地點、價格外,也溝通小模拍照時所穿服裝是否透明、性
感,如果胡男要求「迷濛眼神」效果,大可直接跟她說,何必暗中下藥,法官因此認定他
打算等小模喝下春藥後逞慾,考量他承諾賠償60萬元已達成和解,台北地院依以欺瞞方法
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刑3年10月。可上訴。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0804/D8C47678C3D5A76589BE694229B15E61
60萬可以談很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