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未成年女友性愛片判1年2月 入監前嗆「不讓妳好過」再判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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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2:37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蔡姓男子不滿未成年女友要分手,將2人性愛影片上傳到IG帳號被判刑1年2月,他不甘入
獄,報到前傳簡訊恐嚇對方,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判蔡拘役30
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蔡與前女友交往時曾拍下2人的數段性愛影片。2019年10月二人分手,他將前女友為他口
交的影片上傳至IG的限時動態供人觀覽,2020年6月,士林地院依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
電子訊號罪判蔡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
檢方傳喚蔡2020年9月16日入監執行,他不甘心入獄,再在IG帳號發布「你不讓我好過,
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限時動態文字恫嚇前女友,被害人在住處瀏覽發現,報警處理,檢
方依恐嚇罪起訴蔡,蔡認罪。
法官認為,蔡與前女友有糾紛不思理性處理,造成前女友心生畏懼,不過,他犯後坦承犯
行,考量他從事水電工作、審酌素行、犯罪動機等,判蔡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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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男子不滿未成年女友要分手,將2人性愛影片上傳到IG帳號被判刑1年2月,他不甘入
獄,報到前傳簡訊恐嚇對方,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判蔡拘役30
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示意圖。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