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下班撞見妻與老爸陽台擁吻 「公媳不倫」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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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3年10月27日〔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位人夫前年下班撞見愛妻和同住的父親在陽台相擁並親吻,父親自責聲稱「只有
2次」,「公媳不倫」交往關係因而曝光,自此父子分開住,不料,人夫尾隨太太發現,
她竟和父親在河濱公園散步,頭還依偎在父親肩上,憤而和太太離婚,並和父親撕破臉提
告求償,高等法院認定父親破壞兒子婚姻幸福,判決應賠償15萬元確定。
人夫提告主張,結婚後,原本和太太林女、父親在新北市土城區同住,前年7月,他下班
返家在陽台撞見父親和太太抱在一起並接吻,讓他相當震驚,事後,太太向他坦承「和爸
爸親嘴」、「(公媳不倫)還不到一個月」;人夫氣急敗壞追問父親「嘴對嘴在幹麼?你
已經幾次了?」、「還喇舌並抱在一起,我有唬爛嗎?」,父親無奈回應「對啦、對啦」
,並稱「非常對不起你」、「我很自責」。
事後,人夫堅持和太太簽立生活協議書,其中,約定為維持夫妻婚姻的和諧,「乙方(妻
子)不得再和父親有聯絡」,自此人夫、太太2人和父親未同住。
不過,同年8月22日,人夫撞見驚人的一幕,經他尾隨太太後目睹,父親竟和太太在新北
市浮洲橋旁河濱公園散步,太太還將頭靠在父親肩上親密走著,像是熱戀中的男女,並拍
照存證。同年10月人夫和太太離婚,也和父親撕破臉對簿公堂,對父親求償30萬元。
新北地院認定人夫的父親和媳婦有男女不正當交往關係,判應賠償兒子15萬元。人夫和父
親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檢視人夫和太太林女、父親的對話錄音、簽立的生活協議書、人夫父
親和林女散步的親密照,認定林女的公公,恣意和林女有不正當交往,破壞兒子的婚姻圓
滿和幸福,也導致兒媳2人離婚,有賠償責任,仍判應賠償1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