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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21:29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彰化即時報導
彰化縣一名21歲男子結交15歲小女友,男子不僅截錄少女裸露照和拍性愛影片,少女父親
反對兩人交往,還追到摩鐵要帶回女兒,卻發生衝突,男子揍了小女友父親,彰化地方法
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傷害罪將分別判刑10月、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21歲男子去年2月透過網路結交15歲小女友,兩人交往後,男子於5月跟小女友通電話時,
要女友以手機錄影拍自己赤裸的身體及下體和手摸胸部的影像給他看,二人去年8月還在
男方宿舍發生性行為,男子也錄下性愛影片。
由於女方父母反對兩人交往,去年5月某天凌晨少女父親追到彰化某汽車旅館,男子正要
帶小女友離開摩鐵,被少女父親攔下而發生爭執,男子將女友父親打傷,造成對方臉和手
腳均受傷,9月少女父親到男子宿舍要找少女,男子正要駕車載少女離開,不顧少女父親
緊靠車窗邊,強行駛離,造成少女父親擦傷。
少女父親後來提告,少女卻為男友求情,表示兩人現在住在一起,她已懷孕,兩人有意結
婚,希望輕判男友,但少女父母並不願意原諒男子、也不同意和解,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法官認為,男子明知少女尚未滿16歲,心智發育尚未臻健全,對於性自主能力及身體自主
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未能克制情慾,而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又要她拍猥褻影片,因此
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男子判刑10月;依傷害罪將他判刑4月刑,得易科罰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