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性侵男學生9次產子!一審重判「17年6月」 桃園女導師壓線提上訴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國小5、6年級班導性侵男學生產子,一審遭重判,女班導提出上訴。(示意圖
/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一名國小女老師3年前擔任5、6年級班導時,與班上一名男學生共發生9次性行為,
甚至在其中一次性關係中懷孕產子,讓男童在未滿14歲的年紀下就當了小爸爸,女導師遭
判17年6月徒刑。
新聞曝光引起各界震驚,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也於上月22日收到法院判決書,經研議後,確
定不上訴;不過,女導師在上週(7日)壓線提出上訴,案子確定上二審續打官司。
照刑事訴訟法,法院宣判後,檢方和被告可以在收到判決書20天內提起上訴,並記載上訴
之具體理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也在上個月22日收到法院判決書,認為起訴法條法官都判
有罪,而且刑度適當,經研議後,確定不會再上訴。
據了解,女導師對一審判決不服,因此也在這個月7日,壓線提起上訴,上訴書狀預計本
週轉交上級法院,進入二審審理程序。
回顧這件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該名女老師擔任國小5、6年級的班導師,109年2月開學第
一天上電腦課時,無視男童的拒絕,硬是在休息室發生性關係。
此後,女導師常態性的會要男童在課堂間、午休時間與她發生性行為,甚至在其中一次性
關係中懷孕,產下1子,直到男童畢業後升上國中,爸爸警覺到兒子與女導師的關係過於
親密,超越師生情誼,進一步詢問才知兒子遭到性侵,氣憤報警。
檢警調查,女老師前後共和男童發生9次性行為,其中還有兩次是在男童不情願下發生,
男童甚至還說只要被老師留下,聽到她叫自己脫褲子「就知道老師要做什麼了」。
不過,女老師出庭時否認犯行,只與男童發生過一次性行為,該次還是自己被推倒,頭部
撞擊後昏迷,一直到下體感到疼痛,才驚覺遭到性侵,也就是在這次行為中懷孕、生子。
法官審理後,認為男童證詞具體且明確,應為親身經歷,而女導師不克制己身情慾,利用
男童年幼和他性交,對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響,且迄今未和男童及男童父親和解,依犯2
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合併處17年6月徒刑。
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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