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小姨子裙底風光「同步上傳雲端」露餡 色姊夫下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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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彰化縣謝姓男子利用手機偷拍小姨子裙底風光,得逞後未注意
同步上傳到雲端相簿,結果被妻子發現告知妹妹報案,謝男雖坦承犯行仍鬧到妻離子散還
吃上官司,一審時判拘役30天,但檢方認量刑過輕上訴,案經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審量
刑「堪稱妥適」,維持原判。
檢方起訴指出,謝男於去年中旬利用到小姨子房間聊天機會,竟以手機偷拍對方裙底臀部
照片3張,未注意照片自動上傳謝男谷歌雲端相簿,謝妻某日在夫妻倆共同使用電腦內,
驚見妹妹遭丈夫偷拍的私密照,隨即與妹妹報警,事發後謝男雖坦承犯行,仍無法取得妻
子與小姨子原諒,還鬧到妻離子散下場。
彰化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一審法官審酌謝男自述商工畢業,在工廠工作,每月收入3萬
元,且參酌被害人意見等一切情狀,判處謝男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但檢方認判決過輕上訴,指謝男至今尚未取得被害人原諒,還造成被害人因遭偷拍,導致
身心遭受重大打擊。
且被害人常於半夜驚醒,就醫後診斷患有憂鬱情緒、焦慮適應疾患及及失眠症,認原審量
刑過輕,違反比例原則,請求撤銷原判決。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謝男於檢察官上訴後,仍未與告訴人和解或取得原諒,與原審量
刑時態度相同,縱經再予斟酌謝男犯後態度,認無再加重刑期必要,原審量刑堪稱妥適,
應予維持,判決駁回檢方上訴,不得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