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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07:16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有名女大生2019年6月間與學弟等人唱歌後,回租屋處喝酒,2學弟趁她頭暈、嗜睡,接力
硬上,她悔恨引狼入室提告,學弟傳送訊息「做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是我們該死」,與
女方和解賠償。台南地院認兩男犯強制性交罪均判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當晚2學弟在女大生租屋處一同飲酒後,經同意後留宿,竟趁她因飲酒致頭暈
、嗜睡而無法強力抗拒之際,違反其意願,強行脫下其衣褲,且不理會女方掙扎,陸續對
她性侵得逞。
學弟辯稱,當時因女方有主動摳他的手、牽他的手,隔著衣服摸其胸部,但對方未拒絕、
推開或說不要,才脫掉外褲、內褲後性交。另名學弟則以女方有主動親吻他的親密舉動,
才與她性交。
然而,女大生悔不當初傳送訊息指責學弟「什麼叫尊重、什麼叫信任…」,表達如引狼入
室般的自責、悔恨。她不甘受辱而提告。
案發時,學弟回稱「當下我就已經做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是我們該死」、「我真的
知道錯了」表達歉意。
法官認為,2男均違反女方意願而對她強制性交,致使她遭受侵犯的苦痛,且犯後仍均飾
詞否認犯行。而2男與女方達成和解與分期賠償,對女方有實質補償心意,認兩男犯強制
性交罪均判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