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4 18:10
同性婚變!她難忍伴侶被男同事內射 離婚怒告小王求償百萬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何姓女子與在科技大廠當主管的莎莎(化名)相戀,多年來承受
外界異樣眼光與無形壓力,直到同婚合法後,2人終於在2021年5月到戶政事務所歡喜登記
結婚,但婚後半年,何女發現莎莎疑與同公司工程師沈男搞曖昧,為此跟莎莎大吵一架,
並錄下莎莎承認跟沈男開房間還被「內射」的對話。這對同性伴侶2人去年離婚後,何女
怒告沈男求償100萬元,向法官悲訴這段艱辛爭取的婚姻破滅,令她如同行屍走肉,但一
審認為通姦事證不足,判沈男免賠。
何女提出的事證除了莎莎承認被沈男「內射」等對話,還有2人去旅館開房間的發票,上
面甚至打著莎莎的公司統編,此外,何女主張莎莎找來的離婚證人林姓律師,正是沈男挨
告求償的辯護律師,顯見2人確有姦情,
何女並告訴法官,她曾與莎莎在新北市環球購物中心遇到沈男,莎莎當時向沈男介紹她是
配偶,所以沈男很清楚她們是同性伴侶,不料2023年1月初她發現莎莎與沈男有姦情,當
時苦心勸阻莎莎,而莎莎也承諾會斬斷情絲,不再與沈男接觸,但沈男仍持續糾纏,同月
24日與莎莎開房間嘿咻還體內射精。
法官認為「內射」可能是氣話
何女表示,她回想過去突破重重關卡、排除萬難才與莎莎成為合法伴侶,得來不易的姻緣
卻因沈男介入而頓時生變,身心遭受沉重打擊,她終日愁眉不展、鬱鬱寡歡輾轉難眠,如
同行屍走肉,必須尋求心理諮商協助,因此要求沈男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審理時,沈男辯稱與莎莎只是同事關係,平常傳訊內容都是好朋友間互相關心、互道心事
而已,無從證明2人有婚外情、性行為。
法官勘驗沈男與莎莎的訊息,認為確實看不出曖昧,而旅館發票也不能證明莎莎是跟沈男
去開房間,更難以證明2人性交,至於莎莎被錄下承認被沈男內設等對話,法官認為當時
莎莎跟何女吵架,莎莎說的氣話不見得是事實,由於缺乏具體通姦事證,因此一審判決沈
男無須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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