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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酒店,傳播,公關很多都只能看不能幹
超級坑盤子…還有版友出來噴我(疑似酒店經紀?)
請問你怎麼解釋這篇新聞? 上酒店花錢找女人還被告
那請問我去酒店幹嘛?
一天到晚拿門路 特例來講 說自己多受歡迎
問題是當我拿一樣的錢 而結果無法預期時 那就不能推薦或當作參考資料
我發文從頭到尾的標準就是 「不管你是老肥醜禿 阿貓阿狗 只要你花跟我一樣的錢 就有一樣的服務內容」
這樣才是有意義的參考文獻
其實這也是發表研究論文的標準,相同條件下實驗結果必須有再現性
奉勸各位 台灣的酒店 傳播 真的不用去浪費錢
很多人都跟我一樣類似單兵,即使最便宜的泰店 越南店 3小時 8000跑不掉
很多人都不講清楚 他們到底多少人去 花了多少小費
只會說 哪有 一個人才5000 問題是他們可能去了5個人
或是私底下噴了很多小費(尤其是泰店)
然後都不講 只說 泰妹昨晚跟他回去睡覺
這樣有啥意義?
即使分什麼禮服 便服 再我看來也毫無意義
因為我們要的是年輕奶大正 妹子穿什麼重要嗎?
醜肥龍穿禮服還是醜肥龍阿…
正妹穿夾腳拖 她還是正妹阿
言盡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