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曾在跆拳道世界錦標賽奪得金牌的林姓教練,
被控5年前在其所經營的拳館對研究所女同學下藥性侵。
一審認定林是性犯罪的累犯,
但兩人已達成和解,
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對林男判刑4年6月,
二審加重改判刑至7年6月;
然更二審指林男犯的是藥劑犯強制猥褻罪,
酌減改判3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然林男首度被控性侵的時間點,發生在2005年,林先在網路上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相約碰面當天就帶去摩鐵性交,林事後被判刑3年6月定讞並入獄服刑,出獄後卻再犯本案。
2019年3月7日,林男邀約女同學與多名友人前往拳館喝酒,林再趁友人陸續離開以及女同學划拳不注意之際,將安眠藥摻入酒裡,再將昏睡的女同學帶進拳館的房間。
未久女同學醒來驚見林男竟在猥褻她,她大喊「不要、會痛!」林男仍持續動作,她再昏睡過去。隔天早上醒來,發現衣衫不整,且頭昏無力,立即要求林男載她回學校宿舍休息。
女同學後來前往醫院驗傷,果然在她的內褲找到林男的DNA,尿液中也驗出安眠藥成分,怒告性侵。
林男到案後坦承有用手指沾染口水撫摸女同學私處,並將安眠藥摻入飲料內,後來聽到女同學稱「不要,這樣會想要」,自己才會繼續摸,後來女同學說會痛,自己立刻住手,否認下藥性侵。
一審新北地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林男犯藥劑犯強制性交罪,且為累犯,但審酌林男與女同學已以65萬元和解,對林男判刑4年6月;二審則指林男上訴否認犯行,且林男利用藥劑造成女同學的記憶受損,加重改判至7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