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角度發言,鄉民別爬到道德制高點鞭。
通常性侵發生,第一時間舉發最為有效,必須經過醫院驗傷,採集證據,提告後檢察官會
根據兩造說法來判定合意性交或性侵,當然男生若事後在賴上寫什麼道歉之類的話,就直
接定罪,如果和解就可能緩刑。
這人只告訴媒體,其實沒有物理證據,當然除非黃自己承認性侵,否則會不起訴,畢竟女
生花10年才發現性侵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女生報媒體不過是補刀而已,黃是不會有罪的。
吵了那麼久,其實第一時間選擇沉默的女生,造成後面女生受害,算是另類的共犯吧。
: : 坦白講這個事情到底有沒有證據?
: :
: : 有好幾個模糊的地方 現在單方面未審先判
: :
: : 個人覺得對黃子佼不是很公平
: :
: : 我不評論對話內容 以免有失公允
: :
: : 1.事情過10年 你早不講 晚不講,挑這個時間講,理由是你認為以前沒人會信你
: :
: : 那不就代表女生自己也不相信司法,你10年前不相信司法 現在為什麼就相信?
: :
: : 不管信不信司法,當下都應該報警處理
: :
: : 我相信10年的社會 只要有採集到精液或是體液口水DNA都一定可以定罪
: :
: : 黃子佼買色情片跟有沒有強姦 這是兩件事情吧
: :
: : 不因人而廢言 不因言而廢人 才是正確的態度
: :
: : 你說我愛嫖妓所以就會去強姦別人?
: :
: : 這個邏輯真的很奇怪
: :
: : 2.如果女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單純因法官心證而定罪
: :
: : 那未來不得了…你我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憑空指控任何人 不論是性侵或是傷害
: :
: : 我跌倒也可以指控別人害的
: :
: : 我覺得這樣不是一個法治社會吧 比人治社會還恐怖欸
: :
: : 3.我後來也不想在這種「奇怪的普世價值觀之下」繼續兩性關係了
: :
: : (普世價值:女生是弱勢方,現今社會女方未必是弱勢吧,但奇怪的是我們的價值觀
似
: : 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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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萬一哪天約會當下 彼此之間都很開心
: :
: : 事後翻臉不認人 說我未經同意摸屁股大腿的…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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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怎麼知道你約的妹有沒有精神疾病事後控告你 ?
: :
: : 你怎麼知道你約的妹會不會自己暈船故意要黑你?
: :
: :
: : 寧可去八大當面談好 銀貨兩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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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像版友說的 約妹耗時耗體力 不如直接去八大,我也是這麼覺得
: :
: : 你要說我悲哀 髒 都隨便你…至少我不會被「me too」
: :
: : 最重要的是彼此之間都開心滿意
: :
: 先讓子彈飛一會,等待司法及雙方證據
: 連美國都有蘿莉島了,玩得更大
: 畢竟連已故數學家都傳出到蘿莉島看侏儒全裸算數學
: 這位大哥,你知道法律追訴期是20年嗎?
: 不管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兒少性剝削的
: 所以就算當事人, 10年後提出,一樣有偵查的必要
: 你說挑這時間講,但是你有考當事人當時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