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每次都稱滿意才付錢/檢質疑開高價騙炮慣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4-24 07:19:54
每次都稱滿意才付錢/檢質疑開高價騙炮慣犯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4242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賴姓工程師被兩度指控「騙炮」,還衍生性侵害、誣告訴訟,
他五次訴訟全獲勝,台中地檢署則於上訴時強調,賴男辯稱要單親媽媽履行整個月的性服
務,他滿意才給錢,有違性交易銀貨兩訖的慣例,他實際是持「反正我不付錢,妳又能奈
我何」心態「騙炮、白嫖」,不過,檢方上述主張,並未獲得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採納。
判決書指出,賴男在二○二○年底,以每月六萬元包養女網友,上床後不付錢,台中地檢
署不起訴之因,是女網友在「試車」前說,「先不跟你收錢」,檢方認為難以認定謝男,
有不付錢的詐欺犯意,這是賴男第一次勝訴。
賴男與單親媽媽上床後第三天,單親媽媽報案指被賴男下藥性侵害,中檢不起訴賴男,賴
男反告誣告罪,法院判決單親媽媽五月徒刑,刑法誣告罪不得易科罰金,單親媽媽應入獄
執行,賴男第二、三次勝訴後,單親媽媽再控告詐欺得利罪,賴男又於一、二審皆勝訴而
無罪確定,不過,中檢提出的諸多質疑,也值得社會公評。
違反性交易先收錢常態
中檢主要質疑有三,其一是賴男之前曾騙女網友上床,又對單親媽媽故計重施,兩案足以
顯示,他慣用胡亂開高價的伎倆「騙炮」;其二是檢方認定包養屬於長期性交易,性交易
有銀貨兩訖的慣例,事先收錢亦屬常見,賴男卻辯稱,希望單親媽媽履行整個月的「約會
」,他滿意再付錢(指有男女朋友的感覺),如果不滿意,單親媽媽豈不做「白工」?此
辯詞悖於常理。
二審仍採信事後付說法
其三是針對一審判決,檢方認為單親媽媽事後催促賴男付錢,這是合情合理,一審卻責難
是因為單親媽媽催款過急,導致賴男反悔不付錢,這是「倒果為因」,並不妥當。
作者: sealdoom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2024-04-24 07:42:00
法X被騙過是嗎哈
作者: Angelstudent (小偉)   2024-04-24 07:42:00
什麼恐龍法官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4-04-24 07:45:00
刑法拿慣例來適用?那生氣打人都很正常啦好啊,那民法你要事後付又說這違反善良風俗,契約不成立嘻嘻
作者: jeff45 (jeff)   2024-04-24 08:20:00
你性交易合法化才能治 不然他就一切合法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4-04-24 08:29:00
什麼?也恐龍?
作者: sigma2003 (不要問?因為愛!)   2024-04-24 08:38:00
所以每次都要收取服務費,就像買餐飲,除非老闆信任,不然誰給月結
作者: Kysol9 (聽說崩崩回來過)   2024-04-24 08:39:00
性交易就不合法了還談銀貨兩訖
作者: wcre (錡)   2024-04-24 09:25:00
法官不替性交易背書,難道賭債也能請法院強制法拍?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24-04-24 09:59:00
先說要給錢, 幹完不給. 中檢認同性交易?幹完不給錢是違法. 中檢認同性交易?賭債都非債了,性交易問題報警處理?
作者: fan415 (大海)   2024-04-24 11:30:00
真的很垃圾,連皮肉錢也騙,法律治不了,可以公開姓名公司住址,讓大家去朝聖。
作者: harry155007 (汁液型男)   2024-04-24 12:10:00
所以是可以性交易了嗎?
作者: poikladevv88 (Sys.Hacker 貓)   2024-04-24 12:11:00
是檢方不是法官喔 大家不要罵錯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24-04-24 12:50:00
反正有問題先噴法官就對了
作者: yoyoyoo (我沒有朋友)   2024-04-24 13:19:00
結論就是騙砲無罪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4-04-24 13:25:00
就像有人去地下錢莊借錢,然後再去檢舉重利罪一樣
作者: david6119 (david)   2024-04-24 15:55:00
哈哈,難怪是單親媽媽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4-04-24 16:28:00
6萬保養算高價嗎 檢方不食人間煙火如果開60萬說騙砲還算合理
作者: patentshit (patentshit)   2024-04-24 17:10:00
這家伙早晚碰到鐵板被打
作者: pili0830 (james)   2024-04-24 18:30:00
性交易本就不合法,女方拿不到錢是要依據什麼提告?
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   2024-04-24 19:55:00
渣男不意外 早晚被打
作者: LSW1990 (Wen)   2024-04-25 00:10:00
不給錢就不算嫖囉
作者: sintryhao (Rad)   2024-04-25 09:40:00
所以每次看到法官或法律人的社會案件就是爽
作者: black82465   2024-04-25 17:52:00
不會恐龍啊 這種不意外單親 哈哈
作者: yiao (嶢)   2024-04-25 20:33:00
檢方不起訴女方指控 賴反告誣告罪法院判勝 檢方跟法官都有份 哪來只有檢方沒有法官法律界支持騙炮還真是一點都不意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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