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開價「激戰1次5千」!尪軍人狂憋 見岳母洗澡忍不住了
編輯 陳怡伶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25 15:55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2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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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退伍軍人老王(化名)長達7年無性生活,向妻求歡全被拒絕,甚至被要求做愛1次「
支付5000元」,當時正服役當國軍的他,身體硬梆梆,因無處可發洩,發現岳母洗澡,他
凍未條了......。
判決書指出,男子老王自婚後就鮮少有夫妻生活,每次和妻子求歡,都被各種理由拒絕,
妻子甚至要求「行房1次須支付5000元」,讓他徹底心死不再求歡,長達7年無性生活。
老王因承受不住性慾,偷看岳母洗澡,導致夫妻關係正式決裂,彼此分房各睡各的。沒想
到,老王還發現妻子與一名男子關係過從甚密,在LINE對話中稱對方為「哈尼」,相簿更
是有兩人單獨親密合照。
老王受不了自己被戴綠帽,主動向妻子攤開此事,並要求與那名男子斷絕聯繫,但被妻子
拒絕,婚姻有名無實,讓他長期情緒憂鬱,經心理治療2年才痊癒,最終向法院訴請離婚
,並向妻子求償每月1萬490元扶養費,以及1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妻子否認出軌,反控丈夫老王外遇,因與其他女人超出友誼的感情,才會想提出離
婚,但她為了家庭圓滿,仍一如過往照顧婆婆,為了給予家人健全家庭,她並不想要離婚
。
對此,法官審酌後認為,老王和異性有超友誼關係屬實,而妻子的確有傳送「有沒有想我
」、「我有沒有漂亮」及嘟嘴照給男子,僅有1次打情罵俏,合照也無親密動作,而且老
王因偷窺岳母洗澡,導致夫妻感情疏離、分房,老王應負婚姻破裂主要責任,沒有理由請
求離婚,駁回請求。可上訴。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 年度婚字第 3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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