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教練性侵猥褻11女童109次 二審改判26年
自由時報
2024/05/28 14:2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在新北市開設跆拳道館的呂姓跆拳道教練,利用指導女童學習
的機會,性侵、猥褻還拍攝數百張不雅照,3年多犯案期間共犯案109次,有11名女童受害
,其中2人遭性侵,9人遭猥褻親吻、摸胸及下體等,年紀最小僅7歲;一審新北地院依兒
少性剝削罪、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等109罪,重判29年6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今改認定
為權勢性交猥褻罪、兒少性剝削罪,綜合改判26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男犯行自2019年4月開始,利用指導機會,在道館的小房間對一名10歲女童
伸出狼爪性侵、猥褻還拍照留念;同年5月起的2年多期間,在小房間或廁所猥褻7歲女童
51次並拍照;檢警獲報發動搜索,查出共有11名女學童受害,聲押禁見獲准。
呂男偵查時起初全盤否認,辯稱因經營權糾紛而遭誣陷,直到被他刪除的照片檔案被還原
後,才坦承部分犯行,但稱沒那麼多次;一審審理時他雖對家長表示抱歉,卻又指責被害
女童品行和行為舉止不端,他才予以教訓,強調處罰前有經被害人同意。
一審新北院認為,呂男以教練身分犯案,拍攝日期自2019年橫跨至2022年,嚴重影響被害
人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犯後悔意不深,辯詞扭曲性議題跟分際認知,自我合理化犯罪行
為,惡性重大,且檢方和有多位家均請求從重量刑,依「引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猥褻或
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以及「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等共109罪,每罪各處3年2月
至3年6月徒刑,總刑期高達300多年,合併應執行29年6月刑期。
呂男上訴,全盤認罪,請求輕判。高院認定,呂男是利用權勢,對受其監督的未成年女子
犯案,被害人內心雖不願意,但因受限於支配服從關係,才屈從順服遭性交、猥褻,且拍
照也非一審認定的「受勾引、誘惑而同意被拍攝」,而應適用兒少性剝削條例的「以他法
」要件,109次罪行仍屬有罪。
高院痛批呂男為滿足一己私慾,利用教練權勢對被害人為猥褻、性交行為,並以手機拍照
,辜負家長的信任,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健全發展,犯罪情節與惡性皆屬重大,依其先否
認、見證據才承認一部分、二審才全盤坦認的犯後態度等,量處26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87033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我都很想要問
「109次到底是誰數的?」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