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對爛醉高中學弟「乘機性交」 一度否認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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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某大學的王姓男子,去年4月間到桃園市拜訪高中學弟,2人在學弟位於中壢區租屋暢
飲夜聊,翌日凌晨,王男見學弟喝到吐、暈死床榻之際,將學弟脫個精光後撫摸全身,並
自顧自地幫學弟「用嘴服務」,還以手指進行肛交,學弟酒醒後發現「痛痛的」提告;桃
園地院審結,將王姓男大生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王姓男子與學弟自高中時期即交好,2人考上大學後仍有聯絡,2023年4月
15日晚間10點30分,王男在學弟中壢區住處房間內,與學弟一同飲酒至翌日凌晨1點左右
,見學弟因酒醉嚴重、嘔吐,已處於不能抗拒狀態,竟利用學弟因酒醉而不能抗拒之際,
先將學弟的褲子褪去後撫摸全身,接著利用嘴巴吸允學弟的生殖器,並以手指插入學弟肛
門,對他進行口交及肛交的性交行為得逞。
法官審酌,被告王男利用學弟酒醉而不能抗拒的機會與其性交,侵害學弟的性自主決定權
,並對學弟身心造成相當程度影響,衡酌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雖透過辯護人多次表達
和解意願,然因學弟無意和解,迄今尚未賠償等犯後態度,以及學弟希望從重量刑意見;
考量被告前無科,目前就讀大學、經濟小康等情狀,量處主文之刑,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