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軍人「性侵女網友」!約打電動暈船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24-06-14 16:13:02
A法官:
倘若該女遭受性侵,在公開場合有諸多求助之機會,何以跟男子又一同吃飯呢?
判決無罪
法官B:
該女雖然跟被告事後共同用餐,但見諸其情緒低落,且後續有精神上面的傷害,顯見
性侵屬實
判決七年六個月
上法庭真的很看運氣,不同法官不同見解,就是天差地遠。
作者: kutkin ( )   2024-06-14 16:22:00
B這種都通靈法官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24-06-14 16:41:00
結論:珍惜生命,遠離台女
作者: Wolverin5566 (月工月工犭良)   2024-06-14 16:55:00
那情緒低落要有證據ㄚ
作者: adoko (bigren)   2024-06-14 17:24:00
還有判 女性一般不會詆毀身節誣告的
作者: holy3001   2024-06-14 17:32:00
情緒低落可以有很多原因 為什麼一定是男方造成的傷害?
作者: ce0336ce (迷鹿)   2024-06-14 17:35:00
說不會誣告的法官,肯定是母胎單身,不瞭解女人~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06-14 18:35:00
本件雖僅有A女單方面指述,然查A女與被告素無嫌隙,茍無此事,A女豈會自甘名節受損捏造誣陷被告,犯罪事實足堪認定
作者: adoko (bigren)   2024-06-14 20:27:00
樓上這個就是眾多判決會引用的經典
作者: starfuck (星法克)   2024-06-14 20:39:00
都會有人為了錢去拍A騙了 誣告性侵可以賺一兩百萬怎麼沒有可能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4-06-14 22:36:00
根據B法官的邏輯,所有A片裡的女生都不是真的女生,因為豈有女生為了錢自甘名節受損呢
作者: sailinbo (狗蛋蛋)   2024-06-15 12:38:00
A是男的 B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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