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艦長酒後拉女少尉開房想硬上 強制性交未遂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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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海軍168艦隊鳳陽艦呂姓上校艦長,與同僚KTV飲酒、歡唱後,
以酒醉休息為由,將女軍官帶到飯店開房間,被控趴在女軍官身上,親、舔女軍官胸部、
下體後,企圖硬上女軍官;經女軍官哀求「沒有戴保險套、會懷孕」,與同僚及時搭救,
呂才未得逞,案發後呂遭撤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呂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4年6月
徒刑。
判決指出,呂姓前艦長與艦上軍官等9人,5年前5月間晚間一同至信一路上一家KTV飲酒歡
唱,眾人在包廂內喝高粱、歡唱到隔天凌晨後,欲返回軍艦上。
呂姓艦長以酒醉休息為由,獨自帶著少尉女軍官到附近大飯店開房;呂將女軍官帶進房間
後,被控隨即把身上衣服脫光,女軍官見狀躲進廁所內,並將房門反鎖後向同僚求救,等
待同僚前來後,打浴室房門,欲往外衝,反被呂一把抓住,壓制在床上。
呂男被控跨坐在女軍官身上,強脫女軍官長褲及內褲後,將女軍官內衣褪至肩膀,強吻女
軍官,還舔女軍官胸部、下體,試圖硬上女軍官;經女軍官不斷哀求「沒有戴保險套、會
懷孕」,並以手擋住之胸部與陰部。
同僚見女軍官遲未出房門,請飯店櫃臺打電話到房間找女軍官,女軍官趁機接電話,穿上
衣服後離去,呂才未能得逞。女軍官險遭呂性侵後,向友人傾訴,經友人後向軍中監察單
位舉報調查,呂才遭到撤職。
判決指出,呂擔任艦長,為被害女軍官的長官,利用女軍官酒醉,強制性交女軍官未遂,
嚴重侵害女軍官性自主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4年6月徒刑。(15:15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