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4歲少年初體驗就染病 媽媽陪就醫:他

作者: orzzz (高雄是個好地方)   2024-08-07 00:53:39
>> 男女對調,醫生早就通報刑法227了
這位朋友說的沒錯,顯然我國社會還是充滿著性行為=男方得利、女方吃虧的沙文思想
是說刑法227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檢警一旦知悉有14歲兒少被性侵應展開偵辦
此案已上新聞,然後PTT FB (本魯是FB看到有人貼PTT此文才跑來看,Dcard搞不好也有)等也有警察朋友常駐巡邏,全國成千上萬位檢警同仁、相關司法機構同仁、兒少保護單位同仁等,全體都沒看到這篇的機率大概是2028統促黨上台執政的機率吧
那問題來了,好奇遇到這種14歲男被性侵(註)的事,我國相關權責單位會否主動調查及偵辦?
註:
別跟我說男方主動約砲或積極呼應對方約砲,過往當未成年女方主動或積極赴約時,法律見解及新聞仍認定未成年方"被性侵",而我們應標準一致,在此案未成年男方是被性侵方
作者: khhvo5170 (應該吧..)   2024-08-07 00:56:00
不過這一看,就覺得是記者的幻想文了不只這篇,一對婆媳爭執,老少對立的文章,看就覺得是一些,低端的記者,自PO再自抄的幻想文
作者: orzzz (高雄是個好地方)   2024-08-07 08:23:00
忘了說,記者竟寫「14歲少年的媽媽很開明」,開明?所以過往性別對調案件提告的女方家長不開明是吧?今天這案,記者、家長、知情不辦的權責單位,要嘛雙標要嘛內心沙文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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