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7082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結婚8年的高雄市張姓男子,去年無意間發現妻子與男子私約「
打野砲」弄到「潮吹」、「抽蓄」等露骨對話,妻坦承出軌快遞送貨員,張怒告周男侵害配
偶權求償70萬元,橋頭地院判周男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原告張男主張,與妻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目前婚姻關係存續中,因妻子經常會使用老
公手機,登入自身之臉書、messager、1ine等通訊軟體,張去年使用手機時竟發現妻子忘了
登出,而發現妻子偷情的驚人祕密。
妻子LINE與陌生男子相約「打野砲」、還互傳要讓妳「潮吹」、「抽蓄」等發生性行為之露
骨對話,頻以「我頂多帶妳打野炮」。妻子傳送多張僅穿著内衣之清涼照回應,「看在哪裡
試(打野炮)」「只想誘惑你…」。
對話中會共同討論要以何說詞、藉口來隱瞞老公私下約會,還相互討論離婚後之生活安排,
如同情侣間之親密訊息,2人已交往長達數月之久。
被告周男辯稱,他知道對方已婚,也坦承確有對話內容,但只是開玩笑而已,兩人沒有交往
,也沒有發生性關係,不過,人妻出庭證稱,有2次與被告2人共同出遊,有外宿,牽手、擁
抱、親吻等。
橋頭地院審理認事證已臻明確,認為原告請求之精神慰撫金應以20萬元為適,可上訴。
= =
這不是SOD情節嗎
然後通常是被另一半偷看手機抓包,這次是直接用配偶手機來約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