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吃店陪酒小姐私通顧客 判賠原配遮羞費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4-08-21 23:49:41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76296
小吃店陪酒小姐私通顧客 判賠原配遮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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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陳姓陪酒女子與顧客約會、鹹濕對話,被橋頭地院判賠遮羞費。(情境照)
2024/08/21 21:3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小吃店陳姓陪酒女子,與許姓顧客幽會、出遊,甚至互傳
鹹濕訊息,被其妻提告求償,她辯稱純聊天開玩笑,橋頭地院認為「還可以陪妳睡喔」等
語,已逾越分寸,判決她賠償5萬元精神撫慰金。
據了解,許男經常前往高雄市仁武區一家小吃店消費,因而認為許姓顧客後開始交往,2
人經常出遊、約會、甚至互傳訊息打情罵俏,被許妻無意間發自其夫手機發現,經追問之
下,始得知陳女是小吃店陪酒小姐。
許其婦因陳女破壞其家庭,飽受精神煎熬,要求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陳女則說,她的工作是在小吃部陪客人聊天喝酒,許男來店裡消費,並想追她被拒絕,雙
方聊天內容。又說,都是在開玩笑,否認有不當關係。
橋頭地院調查,據許婦提出截圖、訊息等證物,如「想你了怎麼辦」、「寶貝我愛你(貼
圖)」、「還可以陪妳睡喔」、等語,加上2人曾多次約會,認定逾越朋友交往關係,但
審酌兩造職業、收入等,認為賠償5萬元比較合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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