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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5 10:01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李姓男子是某矯正機關受刑人,他因與同舍房另名舍友是舊識,去年6月間趁夜間
休息時,李不斷將該舍友的內褲上掀,讓舍友裸露臀部,藉此伸手撫摸猥褻,還說「不摸
睡不著」不顧舍友出手推阻、以言語表達拒絕,該名舍友後來向監所人員申報後提告,一
審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後,認定事證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在去年間在法務部某矯正機構執行,與他同舍房的舍友,恰巧是過去
交友軟體認識的網友,該名舍友也曾短暫住過李家,去年6月間,李趁晚間就寢在該名舍
友身旁時,不顧該名舍友意願,不斷以手上掀舍友的內褲,讓舍友的臀部裸露出來。
該名舍友不堪其擾,不斷將掀起內褲拉回原處,以手推阻李男,還以言語表達拒絕,但李
置之不理,不斷掀起舍友的內褲,還說「不摸你屁股,我睡不著」,該名舍友因此遭李男
強制猥褻得逞。
該名舍友事後向監所人員通報後,才讓全案曝光,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李男。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否認涉案,辯稱他與舍友是「兩情相願」,不覺得對方是在拒絕,
用手推也不代表「明確拒絕」等語。
不過法官勘驗現場影片,輔以當時在同舍房內另名受刑人的證詞後,認為李男涉犯強制猥
褻罪,事證明確,依法判刑10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