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知道這跟西施版有沒有相關
但主文還在的情況下,回文不算違規吧....
先說結論:開放同性結婚,就沒理由禁止近親結婚
一、以道德層面來看
在幾百年前,同性戀被認為是不道德的,是要被處死的,是要被化學閹割矯正的
現在社會風氣改變了,反過而用道德枷鎖來壓迫近親結婚?
道德從來不是一個壓迫人的工具,因為道德不見得是正確的
過去的女性不能參政
過去的有色人種沒有人權
這些當初是道德的事情,是合理的?
拿道德壓迫人絕對不是正確的事情
二、以價值觀來看
當初主張同性婚姻的口號為"love is love" 愛就是愛
這口號放在近親結婚來看,完全適用
不論是表兄妹 表姊弟 表姊妹 表兄弟 兄妹 姊弟 兄弟 甚至是母子 父女
通通都可以是love is love的範疇
覺得父女 母子結婚很扯顛覆道德? 那是第一點道德的範疇
跟love is love無關,不要拿道德說嘴,曾經的同性戀也是不道德的
三、以優生學來看
許多人拿近親結婚容易產生有基因缺陷的後代來反對
但是
同性結婚連後代的不會有,對於基因的延續更沒幫助
憑麼同性結婚可以,近親結婚不行?
如果易有缺陷的小孩就是禁止近親結婚理由
一般人結婚也會有機率產身缺陷小孩阿
要禁止的應該是缺陷小孩本身,而不是結婚
近親結婚還是有機率產生正常小孩的
要做的是立法強制墮胎,只要懷孕婦女產檢發現胎兒有缺陷,一律強制墮胎
這才是針對缺陷小孩問題的正確方法,而不是拿雞毛當令箭直接禁止結近親婚
近親結婚也可以選擇不生,採用領養的方式
以及最重要的,從優生學角度
對基因延續完全無幫助的同性都可以合法結婚了
容易有缺陷但至少可以產生後代的近親,反而被用優生學禁止?
然而我目前仍然不支持近親結婚,不是我雙標
只是我的標準一直不是公平正義
我的標準是法律
法律的功用是「維持社會穩定」
幾百年前同性戀族群不夠壯大,所以禁止同性節婚有助於社會穩定
如今同性戀的聲勢夠浩大,所以開放同性結婚
而現今主張近親結婚的還是小眾,所以維持法律的安定有助於社會穩定
因此我仍然支持禁止近親結婚
所以我承認現今法律就是在壓迫近親這群小眾
而love is love這口號也沒有這麼高尚,遇到近親結婚依然轉彎
修法純粹是為了維持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