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女朋友打炮到底犯什麼法了?

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2024-10-16 07:03:14
※ 引述《gtjs45 (光頭爵士)》之銘言:
: 我朋友老王
: 在萬華散步
: 看到路邊女生很漂亮
: 給了2500塊問要不要交往
: 雖然語言不通
: 也不知道彼此名字
: 還是成了男女朋友
: 剛好女生住在樓上套房
: 所以邀請老王參觀她家
: 然後雙方情投意合下發生了關係
: 發生關係後老王突然覺得不適合提出分手
: 整個過程到底哪裡犯法了?
: 鴿子憑什麼開社維法罰單?
這東西和地下簽賭有點像
一邊利用民眾對警察的畏懼 一邊又說這沒啥 罰罰錢就沒事
普通人十之八九會被破防 乾脆認罪了事
看多犯罪片 其實對警察問案的套路 多少都有點了解
如果小姐和客人意志都很堅定 又有事先套好
性交易要成案 就有相當的困難度
就假設一個狀況
男生去養生會館消費 按摩過程後男生覺得小姐漂亮 小姐覺得客人很帥
一時情不自禁 在包廂內做起來
試問 這樣做有沒有違法 這樣算不算嫖妓
或許有人會說 那要看有沒有收錢啊
性行為完 有收錢的話 視同性交易 這樣就算違法
如果性行為完有收錢就叫性交易
那男女朋友打完炮 女友跟男友說給我三千塊 我等等要去燙頭髮
男生從皮包中拿三千塊給女友 試問這算不算性交易
以前社會風氣的關係 還可以說屁啦 你進店裡也才幾分鐘 怎麼可能就開始交往
現在社會早就不一樣 多的是彼此看對眼就可以直接打炮
在打炮的同時 當下就建立男女朋友的關係
所以要用認識的時間 來界定是不是男女朋友 這論點講出來會被笑死
OK 不用認識時間來判斷 是用打完炮有沒有收錢來看
那除非兩人事前剛好就有講價 同時又有錄音被警察當成證據
不然我真不知道 性交易的精準定義到底是啥
網路上說透過參與性行為來換取他人付款的過程 就叫性交易
如果這樣就算性交易 那我只能說很多男女朋友都違法了
謝謝大家
作者: sdamel (=ˇ=)   2024-10-16 07:12:00
如果這都不算愛 我有什麼好期待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24-10-16 08:14:00
日本泡泡浴的精神好像就是這樣
作者: fju0911 (拉斯維加斯~)   2024-10-16 08:27:00
+1
作者: bowkaka66 (bowkaka66)   2024-10-16 08:37:00
都快被你說服了
作者: zxcas (打噴嚏)   2024-10-16 08:55:00
日本料理亭XD
作者: zonppp (冷涼卡好)   2024-10-16 09:14:00
鬼才信
作者: Substrate (存錢去美國看NBA)   2024-10-16 09:17:00
你有時間跟警察慢慢耗,就不需要承認,他拿你沒輒但8成以上是已婚人士或已有女友,你有時間耗嗎?
作者: xninjax (雲淡風輕)   2024-10-16 09:39:00
泡泡浴櫃檯先收錢,更沒有小姐收錢打炮的問題
作者: codo (YOLO)   2024-10-16 09:50:00
還有人認識蘇美嗎QQ
作者: menShow (The Show)   2024-10-16 09:53:00
不要把日本的小秘密講出來啊~
作者: jeremygaim (大中天)   2024-10-16 09:59:00
窮人叫嫖娼 富人叫包養
作者: sctty (小羊)   2024-10-16 10:07:00
樓上沒說我還沒發現是蘇美
作者: zsp40773 (豬肉王)   2024-10-16 10:16:00
精闢 中肯網路上那些斗內先抓一抓
作者: george1218 (喬治翔翔)   2024-10-16 10:26:00
蘇美大大顯靈了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24-10-16 10:30:00
用這種說法現實生活誰信
作者: SodaMan (蘇打)   2024-10-16 10:33:00
其實多是檢警主觀認定啦,法條僅供參考,要搞你容易的很他的確沒有明確定義,但看看現在司法,都是檢法主觀意見
作者: v8700 (EasyCome)   2024-10-16 10:39:00
主張一見鍾情跟一夜情也是情 也是一個方式
作者: crazy3399   2024-10-16 10:39:00
想抓就抓 想辦就辦 法官自由心證 老百姓能改變什麼?不過就是看誰的後臺夠硬
作者: Rojy (小蔚☠☼✡)   2024-10-16 10:54:00
還真的是蘇美
作者: taxisy (地球超人)   2024-10-16 10:55:00
蘇美耶 酷
作者: linein (linein)   2024-10-16 10:56:00
日本就是這樣玩的
作者: smonkey (平均值之下)   2024-10-16 11:16:00
確實
作者: xkiller1900 (cerberus)   2024-10-16 11:50:00
竟然是蘇美
作者: aa429   2024-10-16 12:08:00
作者: lokuyan (哭阿)   2024-10-16 12:12:00
作者: InGodwetrust (獨眼龍)   2024-10-16 12:13:00
這麼中肯 原來是戰神呀
作者: v8700 (EasyCome)   2024-10-16 12:19:00
笑死 回頭一看真的是蘇美戰神 XDD
作者: Kevin0608 (FG134)   2024-10-16 12:27:00
女生燙頭髮3千能搞定?
作者: daug (daug)   2024-10-16 13:01:00
蘇美文必推
作者: niko1208 (yesorno)   2024-10-16 13:05:00
蘇美戰神,好久遠的記憶啊
作者: ouyang2009 (人夫)   2024-10-16 13:14:00
除非付款當下逮個正著現行犯,不然如何證明有金錢交易?
作者: onlyyou21 (only)   2024-10-16 13:33:00
戰台女戰到被黑道問候的男人 (拍拍
作者: GMQQQ (爸爸,飯飯~!)   2024-10-16 13:42:00
伴遊一天付女生消費晚上打砲這樣算不算交易呢
作者: fiftyfive (90後老王)   2024-10-16 14:01:00
有沒有懂法的可以科普一下 這樣到底有沒有辯的空間R
作者: katana22 (濱崎瑋)   2024-10-16 14:10:00
神留名 蘇美大神(*≧ω≦)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24-10-16 14:46:00
明天到塔綠斑黨部上班所以印尼有短暫結婚之後性交 再離婚的
作者: es9988770 (時試穿)   2024-10-16 15:02:00
如果是用轉帳的方式付款,備註給女友的包包費這樣484就可以,用該備註證明沒有繳錢交易而是贈與呢?
作者: drwei (中年大叔)   2024-10-16 15:36:00
沒有標準答案啊 看法官認不認 但法官標準是浮動的
作者: b10036088 (小奎)   2024-10-16 15:44:00
好久不見,講出檢調小秘密了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4-10-16 16:37:00
官都會先嚇唬你 正常人會縮但男生也害怕被越想越不對勁 我是先給錢 以前單身時遇過一個女生 原本只是一群社群朋友型交往 某天女生第一次單約我出來 女生就主動貼過來要我抱她摸她D奶打她屁股 她很M她會很開心(但後來知道她就純脆暗戀我的戀愛腦) 這我年輕時哪受的了 但開完房間聖人模式後 覺得發生太快其實很擔心被告 所以就先塞錢給她換個衣服 防仙人跳和性交易界線真是兩難XD
作者: BruceChen227 (BruceChen0227)   2024-10-16 16:57:00
檢調小秘密 嘻嘻
作者: will1205 (達達)   2024-10-16 17:05:00
雜草就是嫖妓,市長叫服務市民
作者: DirkMavs (唷齁齁)   2024-10-16 17:20:00
推 極大部分都是心虛吧
作者: TPC230931 (Live like Jay)   2024-10-16 18:15:00
台灣人就是假掰假道學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24-10-16 19:20:00
你女友跟你說打炮要三千 這才算性交易又不是給錢就算性交易
作者: Vassili242   2024-10-16 20:49:00
警察哪會鳥你那麼多直接處分就好了,你有意見就去法院跟法官講
作者: Sechskie (7kies)   2024-10-16 21:19:00
是蘇美大大 朝聖拜一下大神!
作者: tomford (Tom Ford)   2024-10-16 21:53:00
已婚男跟配偶上床要付費 不知道怎麼算
作者: tn (奇蹟的楊)   2024-10-16 23:17:00
重點是要能說服法官吧
作者: timliu6209 (midichun_tutu)   2024-10-17 00:20:00
只能先推
作者: jk52789 (U are my destiny)   2024-10-17 01:17:00
愛蘇美
作者: YesNoter (酸臭肥宅是否哥)   2024-10-17 01:47:00
網路費都省起來申裝?
作者: uwmtsa (補刀)   2024-10-17 03:00:00
這樣都行,難怪超買合理
作者: zero95154 (壞壞牌x)   2024-10-17 03:33:00
竟然是蘇美
作者: kerbi (Begin Again)   2024-10-17 05:53:00
看到謝謝大家結尾發現是蘇美
作者: shemshem (Shem炫)   2024-10-17 07:17:00
我來推蘇美
作者: JackSpecial   2024-10-17 08:38:00
你可以凹 但法官不聽 就只是在自high
作者: Rick790418 (夜寒)   2024-10-17 08:43:00
這就跟股票內線交易一樣,你怎麼知道我是事先知道會漲所以買進?
作者: arcs963 (只剩溫柔跟寂寞)   2024-10-17 09:32:00
還是那句話:自由心證吧
作者: AssinsCreed (Erudito)   2024-10-17 09:35:00
嬯最怕性交易合法專區,這樣盤子舔狗就不好養
作者: qss05 (minami)   2024-10-17 10:03:00
現在X上面不是也一堆付費約會,然後備註看對眼的話可以更進一步,玩文字遊戲
作者: ccjj8 (ccjj8)   2024-10-17 10:18:00
男女交往本來就是性交易
作者: lionlin (是正妹就K我水球)   2024-10-17 10:54:00
推蘇美大!!!
作者: jeangodard   2024-10-17 12:14:00
理論上可以 現實上很難吧 警察大不了帶你回警局慢慢耗 妓女也沒那個閒工夫跟你套好說詞
作者: windblood (哈哈)   2024-10-17 16:22:00
我開始相信你了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4-10-18 04:08:00
不過如果是女友 警察問妳她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手機賴 有沒有 你答不出來就馬上被戳破了妓女也要想是要選罰錢風險 還是個資給你的風險所以實際願意配合的可能我覺得低
作者: Diver123 (潛水員123)   2024-10-18 10:05:00
作者: Demonic1013 (工具人)   2024-10-18 12:22:00
邏輯正確
作者: ericlin84 (逃離戰場)   2024-10-18 16:33:00
蘇美 哈哈
作者: HerryL (Hollander)   2024-10-19 21:19:00
越看越合理,最後看到謝謝大家...果然合理!
作者: winbot (Jobs假博士)   2024-10-20 01:47:00
蘇美戰神必推,謝謝大家
作者: orange0319 (喵喵喵)   2024-10-20 04:54:00
戰神真的中肯
作者: sdamel (=ˇ=)   2024-10-20 21:39:00
男女朋友交往還有什麼必要條件喔,知不知道名字有沒有加賴都不是必要條件吧,根本沒有必要條件好嗎,如果是眼耳口都有障礙的兩人你根本沒辦法拿這些問題出來問,你只是一廂情願認為你自己做錯了事急著認罪而已
作者: tseng680723   2024-10-23 06:45:00
看到謝謝大家想說怎麼怪怪的,原來是蘇美XD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4-10-23 07:50:00
對呀 難道你眼口鼻有障礙 沒有呀 所以根本不成立你什麼時後交一個女友沒聯絡方式 砲友都還有聯絡方式啦特種行業特殊性常常遇過一些變態跟監或威脅的 恐怖的是個資隨便給別人 未必像你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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