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6歲男深夜脫光光 出租套房走廊打手槍判拘役
2024-10-17 14:06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26歲蘇姓男子今年4月12日深夜11時許一時興起,竟在台南出租套房3樓走廊間,脫光全身
衣物,面對其對面套房房門打起手槍,令房客看傻眼;警方據報到場後,當場查獲,他也
坦承不諱,台南地院認他犯公然猥褻罪處拘役30日。
蘇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與證人證述情節相符,並有派出所110報案紀錄單、監視
器畫面翻拍照片等佐證,事證明確。
檢方認他涉犯公然猥褻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台南地院指出,蘇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於不特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出租套房走廊間,任
意為裸露生殖器供人觀覽的猥褻行為,足見其欠缺尊重他人法治觀念,違反社會秩序及善
良風俗,更造成目擊者心理上不適感受,很不應該。
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及其智識程度、職業、家庭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況,認他
犯公然猥褻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台南地院指出,蘇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於不特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出租套房走廊間,任
意為裸露生殖器供人觀覽的猥褻行為,違反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更造成目擊者心理上不
適感受。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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