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人夫搞大「小三」肚皮 判賠妻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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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人妻與先生結縭6年後,發現先生搞外遇時,先生
已搞大「小三」肚皮,還產下1子,怒告先生與「小三」侵害她配偶權,連帶向2人求償精
神慰撫金台幣100萬元,「小三」挨告後,自知理虧,賠償人妻25萬元獲諒解,人妻續告
先生,並求償50萬元。台北地院近日審結,判人夫要賠償人妻25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翁姓人妻6年前與先生結婚後育有1名患有特殊疾病小孩,翁的先生被3年前在
果菜市場認識「小三」後,發生多次性行為,還產下1子,翁獲知後提告向先生與「小三
」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小三」接到訴狀後,自知理虧,已賠償翁婦25萬元,並與翁達成和解,法院開庭時,翁
當庭表示變更訴之聲明,改向先生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翁婦的先生與「小三」發生多次性行為還產下1子,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友
分際,破壞翁的婚姻生活,情節重大,判先生要賠償翁婦25萬元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