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mowa (德國品質)
2025-01-25 08:00:52偷錄女教務主任如廁 高市男師「這原因」改判不用賠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3442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國小李姓實習老師被控,偷拍林姓女教務主任如廁,被
地院判決賠償12萬元精神慰撫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李男確有偷拍意思,但監視器畫
面顯示,他並未進入女廁隔間竊錄,改判他勝訴並定讞,李男不用賠償。
林女指出,2019年11月13日下午,她帶直笛團出賽後回到學校,李男竟尾隨她如廁,意圖
性侵未遂。2021年7月7日,李男利用暑假期間校園上班人員較少,尾隨她至女廁,將手機
架在隔板上偷錄。
此外,2023年6月6日,當時學校借用他校講堂,作為舉辦畢業典禮,李男竟偷拍裙底風光
,因而要求各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60萬元。
李男則說,林女所指控內容,均無法舉證外,以性騷擾調查報告不成立結案,甚至業經檢
方處分不起訴定讞。
高雄地院開庭調查後,僅認定李男有偷拍林女如廁不當行為,並審酌兩造身分、學歷和經
濟狀況,判決他賠償12萬元精神慰撫金,但兩造均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指出,李男的確有偷拍意思,但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他並沒有進入女廁
隔間,把手機架在隔板上偷錄,其涉及妨害秘密罪,並經檢方處分不起訴定讞,雖有道德
瑕疵,卻未構成侵權行為要件,改判林女敗訴,李男不用賠償。
作者: enajay (小飛俠) 2025-01-25 08:18:00
台灣司法
把手機架在隔板上偷錄卻沒事??這背景很硬李男的乾爹可能姓柯
作者: moonzone (蟲) 2025-01-25 09:22:00
這樣沒事喔 台灣司法真棒
作者: nicho1as2002 (llll) 2025-01-25 09:46:00
厲害
作者:
red0210 (My Name Is Red)
2025-01-25 09:55:00他是說並沒有這麼做的意思吧?但為啥會有偷拍意思,這又怎麼判的
作者:
cvas (夏羽)
2025-01-25 09:58:00大家中文不好?分院的意思是他有犯案意圖但是沒有犯罪事實
作者:
cvas (夏羽)
2025-01-25 10:00:00偷拍是另外一件事,不是偷拍女主任,至於為什麼ㄧ開始判賠要看判決書了
作者:
NingK (檸~)
2025-01-25 10:42:002樓的閱讀能力不錯,應該獎勵抄十遍
作者:
daleptt (叮噹)
2025-01-25 11:21:00前後文要一起看呀
作者:
red0210 (My Name Is Red)
2025-01-25 12:01:00那一段看不懂就回去看第一段「他並未進入女廁隔間竊錄」
作者:
sunfox ( )
2025-01-25 13:12:00想做 但還沒有做 就被逮。 女方還沒成為實質被害, 就高額求償。
作者: rocit (DAIGO) 2025-01-25 14:18:00
監視器又不會拍到廁所裡面 採證不確實就死不承認就好
作者: holybless (D.) 2025-01-25 17:42:00
因為他在女廁外用手機裝在隔板上竊聽 這時候就變不是特別針對林女 因此就變成了有意圖但沒證據的情況地院判賠12萬 高院則認為有偷拍但不是針對林女偷拍2審判免賠 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