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5-02-13 22:47:05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91463
性侵姊妹花104次 廟公判10年改重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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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姊妹花,廟公判10年改重判15年。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2025/02/13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某宮廟古姓廟公,被控利用信徒虔誠篤信的機會,以練
習拉筋為由,更假冒神明附身手法,對信徒的一對姊妹花性侵,甚至在妹妹面前性侵姊姊
得逞,接著再性侵妹妹,總計性侵得手兩次,另有一百零二次因無法勃起而性侵未遂,一
審判古十年徒刑,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刑過輕,並斥責古無悔意,昨加重改
判為十五年。
檢警調查,古男擔任廟公和乩童多年,被害姊妹從小由父親帶著參與宮廟活動,一家人都
認為古男可替家人逢凶化吉,對他頗有信賴感。
二○二一年間,古男誆稱可替成年和未成年的姊妹拉筋,趁機撫摸姊妹隱私部位。過程中
,因姊妹對古男頗為敬畏,不敢反抗,古男竟食髓知味,接續性侵姊妹。
事後,姊妹覺得有異,將古男猥褻及性侵惡行告知父親,父親卻認為得罪古男,帶著姊妹
向古男道歉。古男見狀,立即化身乩童,假冒神明附身方式,表示希望姊妹的父親將姊妹
交給古男管教,使姊妹和父親對古男所為不敢違逆。
二○二一年七月至二○二三年四月,古男時常假借拉筋名義,猥褻姊妹及強制性交,姊妹
因無法忍受古的獸行向老師哭訴,古的惡行才曝光,被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古男僅稱為姊妹拉筋,矢口否認猥褻或性侵;合議庭綜合事證認定古男
犯行明確,依兩個強制性交、一百零二個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合併應執行十年徒刑。檢方
和古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時,古仍做無罪答辯,合議庭認為古長期性侵姊妹,且妹妹還是未成年人,加上
古涉強制性交既遂、未遂達一百零四罪,累計共兩百六十三年徒刑,造成兩人終生痛苦,
卻無悔意,也未和解或賠償,一審判刑確屬過輕,改判為十五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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