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心儀女同事竟裝針孔偷拍如廁 高雄大馬男遭逮辯「一時好奇」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3-05 09:49:09
新聞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305000017-260402?chdtv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高雄某飯店一名員工馬來西亞籍的黃姓男子,因對女同事小美(化名)有好感,竟利用手
機無故偷拍女性私密畫面,行徑令人髮指。案件經檢警調查後,法院審理認定黃男行為已
違反《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以新臺幣2千元為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不須驅逐出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與小美為高雄市某飯店之同事,黃男因對小美有好感,欲掌握小美完整作
息,竟利用職員可以輕易出入備品室及員工廁所之機會,先在飯店備品室內天花板上,裝
設2部針孔攝影機攝錄,攝錄小美在備品室更衣活動。
繼於113年8月起,小美調至該飯店其他樓服務,黃男又接續前開犯意,將原裝設於備品室
其中一部針孔攝影機改安裝小美工作樓層之備品室天花板上,另一部針孔攝影機則安裝至
員工廁所天花板,攝錄小美在備品室及員工廁所之更衣、如廁活動,攝得小美如廁時裸露
下體之性影像。
嗣小美在備品室內休息時,發覺天花板上有異物,檢查後發現針孔攝影機,報警後經警在
飯店內及黃男住處垃圾回收場查扣針孔攝影機及配件2組,並從中擷取出小美在員工廁所
如廁之性影像1段及黃男在備品室裝設及測試針孔攝影機之畫面,因而查悉上情。
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只是「一時好奇」,並無散布影像之意圖。審酌被告
為智識正常之成年人,復獲准前來我國學習專業技能,卻欠缺對我國法律秩序及異性身體
隱私之尊重,未能循正當管道追求小美,反以足以永久保存紀錄之針孔攝影機長時間竊錄
並觀看或存取檔案方式,竊錄小美更衣、如廁畫面,對被害人造成心理陰影,依無故攝錄
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以新臺幣2千元為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不須驅逐出境。
可上訴。
附註:
刑事判決編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審易字第二五五零號
不驅逐理由:
審酌被告固為外國人且受本案有期徒刑之宣告,然其係獲准入境就學,居留期限至114年7
月19日止,有其居留資料在卷,且依本案遭查獲之事證,難認已嚴重破壞我國社會秩序,
復無其他前科紀錄,已難認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治安之虞。是綜合被告之就學權益、犯
罪情節、對社會治安之危害程度及剩餘居留期限等項,認尚無宣告驅逐出境之必要。
作者: sdamel (=ˇ=)   2025-03-05 10:37:00
高雄大馬屌男
作者: data1728 (陳阿兔..^^)   2025-03-05 10:42:00
一看就知道是草
作者: icoann (穿夾腳拖打籃球)   2025-03-05 10:51:00
馬來西亞是草什麼?樓上青鳥腦袋空空不意外
作者: wei7788 (7788)   2025-03-05 10:54:00
看來就是憨鳥阿~~~ 一樣腦袋空空
作者: dog50025 (NNN)   2025-03-05 15:13:00
無聊 尿尿有蛇磨好看 真奇怪
作者: jemdogdog (極度深寒)   2025-03-05 15:42:00
賠36萬QQ還有之後的民事賠償,大馬僑生一般家境普通加上學校大概會開除學籍,這跟驅逐出境沒什麼不同畢竟沒有居留原因
作者: Daigoji (Daigoji)   2025-03-05 15:58:00
作者: DaBouSer (射爆)   2025-03-05 16:58:00
作者: Kyo5566 (嘔嘔嘔嘔嘔)   2025-03-05 19:18:00
高雄不意外
作者: adoko (bigren)   2025-03-06 08:11:00
民事賠償?回馬之後哪討得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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