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門票和炒房有點本質上的不一樣就不提了
但炒門票和炒鞋根本是同樣一件事吧
我真的不懂這兩者除了法律規定外 有什麼樣的不同
都不是民生必需品 都是娛樂用品 都是限量供應
都按照供需法則
如果門票沒人要搶 賣不出去
那黃牛價按照需求法則肯定會降到消費者可以接受的價格
反之 就是因為搶到爆 價格才上去 黃牛敢開到幾萬一張就是因為幾萬一張還是有人要買
反過來想 如果你今天手上有票 別人都加價賣難道你捨得原價賣?
然後這全部狀況不就跟潮鞋是一模一樣的嗎?
代換成鞋子完全可以直接套用
一雙三千多的倒勾炒到三萬多一樣有人要買
一樣有很多人有後門管道可以拿到大量貨物從中牟利
如果你今天手上有一雙倒勾要出 99%的人不可能原價出 不要挑戰人性
所以為什麼法規只保障票券 卻不管制鞋包的炒價?
這兩者的差別是不是只是法律規定的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