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同仁指教,
並不是說真的覺得這個4小時很難達成,只是覺得這種形式很荒謬,
想以不合作運動故意試試...(但萬一只有我一個人擔,罰金有點貴)
~ 民主國家強迫人民從事特定事情,都必須十分審慎,因為一旦開例,未來
可以援例強迫公務員(或不具公務員身分的約聘僱、派遣、自然人契約工)做各種事情 ~
之前史語所黃銘崇老師已經為大家做了示範:
http://newsletter.sinica.edu.tw/file/file/71/7189.pdf
罰了院長5000元;當年度全院只有兩位沒完成環境教育時數...
不知道後來黃銘崇老師跟另外一位同仁有各繳2500給院方嗎?
用什麼名義繳的? 還是從薪水裡扣掉(唉唷!這不是違反勞基法嗎?)
2011年6月開始實施的〈環境教育法〉規定,公務員每年要參加4小時環教,否則將罰機關
負責人。黃老師認為:「這樣的罰則,像是共產國家才會出現的法律,要罰到你跪下為止
;民主國家強迫人民從事特定事情,都必須十分審慎,因為一旦開例,未來可以援例強迫\
公務員做各種事情。」
而中研院6、7千人,當年度只有2人未參加環教。
(我笑了!達成率實在很高!想像一堆PI坐著看無聊影片的畫面,有可能嗎?)
事實上,黃老師不但不是反環教,他長年關切環境議題,他可以為中研院開授環教課程,
身體力行諸多環保生活,他抗爭的是「法」的瑕疵,是更大的原則問題; 他表達了知識分
子面對國家軟、硬暴力的不服從,並挺身示警,這正是知識分子的基本風骨。
我很認同這個風骨,而且就像黃老師說的,如果有500個人分攤,每個人只要付10元,
買個風骨好像並不貴啊!!
但我只是小小助理,如果只有我一個人要付5000,感覺就非常心痛!
而且還可能沒有乖乖看4小時的影片,拿不到一年一聘的續約...那就了大了!
等等! 一年一聘的約聘僱人員是"公務員"嗎?
如果不是公務員,為什麼還要參加4小時的影片折磨呢?
(我不否認剛開始幾年有些好片,還有院內生態導覽都蠻有趣的,可是能玩的都玩完了,
現在已經是一再重播的耗克漫遊、全境擴散...我為什麼還要湊這種時數啊?!)
不知道黃銘崇老師這幾年還有沒有參加環境教育,有沒有簽名?
如果他一直都沒有去做這些形式,那這幾年罰款是誰繳的? 還是誰幫他簽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