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院本部第967次主管會報紀錄(已奉核定)裡面有關於
適用勞動基準法聘僱人員
1.年資採計
2.核給特別休假日數
重大變革
之後會提勞資會議討論。
勞資會議通過之後,報勞工局,就生效了。
目前本屆勞方代表是誰?
什麼時候選的?
用什麼方法選的?
有效任期多久?
本屆勞資會議開過幾次?
離本院院本部第967次主管會報最近一次開會是何時? 還是已經開完了??
作者: Angel42 (寧兒) 2017-04-13 11:57:00
哭哭
作者:
miacp ( )
2017-04-13 12:47:00不想換錢給員工,所以想要砍假吧。
作者:
ppppai (會笑的星星)
2017-04-13 13:22:00我想要假不想換錢啊!
作者:
masaomi (日光喵的寶貝喵喵)
2017-04-13 14:27:00等公告或修正工作規則吧 聽說未必可信.目前院方還在研議而且只有107.1.1以後到職的才受影響。我們所已有收到會議紀錄囉 就因為院方也還在研擬 所以才說等最終公告吧。@@當然公告就不能翻案,但現在(會也開完了) 也沒得翻阿...
不知道還有哪邊可以討論或是了解此事進度...雖說107.1.1以後到職會受影響,可是大家都是約聘僱,一年簽一約的,如果不小心經費從A所換B所,"剛好"被適用107年以後到職(然後之前年資可能是沒中斷5、6年的)不就茲事體大了! 而且年資認定方式好像也要修改了...全部都是院方說了算??? 遊戲規則說改就改?那跟中共不是一樣嗎?
作者:
blence ( )
2017-04-13 18:36:00我有過經費從A所換B所,一年後又換回A所,年資還是有累計可是應該有些人是經費跨院校的會受影響
作者:
masaomi (日光喵的寶貝喵喵)
2017-04-13 22:07:00都在院內都是專任約聘僱人員聘期沒中斷就不會變107哦現在院方如果回歸勞基法也沒有錯 領院的錢就是照院的規則只要不是比勞基法的差 就站得住腳不是公務員就不是公務員 這也沒錯 約聘就是編制外
作者:
alaric (宅化資料整理員)
2017-04-17 16:16:00加班不可直接換補休, 可以選擇領加班費耶, 有執行嗎??